就罢了。有人以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罢?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泛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像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识,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常葫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荆涵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的化身为一个乞丐。
第三部分 34、关于鲁迅
近来有许多年青的朋友们要我写一点关于鲁迅的文字。为什么他们要我写呢?我揣想他们的动机大概不外几点:一、现在在台湾,鲁迅的作品是被列为禁书,一般人看不到,越看不到越好奇,于是想知道一点这个人的事情。二、一大部分青年们在大陆时总听说过鲁迅这个人的名字,或读过他的一些作品,无意中不免多多少少受到共产党及其同路人关于他的宣传,因此对于这个人多少也许怀有一点幻想。三、我从前曾和鲁迅发生过一阵笔战,于是有人愿意我以当事人的身分再出来说几句话。
其实,我是不愿意谈论他的。前几天陈西滢先生自海外归来,有一次有人在席上问他:“你觉得鲁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从旁插嘴,“关于鲁迅,最好不要问我们两个。”西滢先生和鲁迅冲突于前(不是为了文艺理论),我和鲁迅辩难于后,我们对鲁迅都是处于相反的地位。我们说的话,可能不公道,再说,鲁迅已经死了好久,我再批评他,他也不会回答我。他的作品在此已成禁书,何必再于此时此地“打落水狗”?所以从他死后,我很少谈论到他,只有一次破例,抗战时在中央周刊写过一篇“鲁迅和我”。也许现在的青年有些还没有见过那篇文字,我如今被催逼不过,再破例一次,重复一遍我在那文里说过的话。
我首先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的作品列为禁书。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编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谁说的话有理。我曾经在一个大学里兼任过一个时期的图书馆长,书架上列有若干从前遗留下的低级的黄丨色书刊,我觉得这是有损大学的尊严,于是令人取去注销,大约有数十册的样子,鲁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内。但是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以讹传讹,硬说是我把鲁迅及其他左倾作品一律焚毁了,鲁迅自己也很高兴的利用这一虚伪情报,派作我的罪状之一!其实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宣传自宣传,事实自事实。
鲁迅本来不是共产党徒,也不是同路人,而且最初颇为反对当时的左倾分子,因此与创造社的一班人龃龉。他原是一个典型的旧式公务员,在北洋军阀政府中的教育部当一名佥事,在北洋军阀政府多次人事递换的潮流中没有被淘汰,一来因为职位低,二来因为从不强出头,顶多是写一点校旱资料的文章,或从日文间接翻译一点欧洲作品。参加新青年杂志写一点杂感或短篇校旱之后,才渐为人所注意,终于卷入当时北京学界的风潮,而被章行严排斥出教育部。此后即厕身于学界,在北京,在厦门,在广州,所至与人冲突,没有一个地方能使他久于其位,最後停留在上海,鬻文为生,以至于死。
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横亘胸中,一吐为快。怨恨的对象是谁呢?礼教,制度,传统,政府,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他是绍兴人,也许先天的有一点“刀笔吏”的素质,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他的作品(尤其是所谓杂感)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他的文字,简练而刻毒,作为零星的讽刺来看,是有其价值的。他的主要作品,即是他的一本又一本的杂感集。但是要作为一个文学家,单有一腹牢骚,一腔怨气是不够的,他必须要有一套积极的思想,对人对事都要有一套积极的看法,纵然不必即构成什么体系,至少也要有一个正面的主张。鲁迅不足以语此。他有的只是一个消极的态度,勉强归纳起来,即是一个“不满于现状”的态度。这个态度并不算错。北洋军阀执政若干年,谁又能对现状满意?问题是在,光是不满意又当如何?我们的国家民族,政治文化,真是百孔千疮,怎么办呢?慢慢的寻求一点一滴的改良,不失为一个办法。鲁迅如果不赞成这个办法,也可以,如果以为这办法是消极的妥协的没出息的,也可以,但是你总得提出一个办法,不能单是谩骂,谩骂腐败的对象,谩骂别人的改良的主张,谩骂一切,而自己不提出正面的主张。而鲁迅的最严重的短处,即在于是。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逼他摊牌,那篇文章的标题即是“不满于现状”。我记得我说:“你骂倒一切人,你反对一切主张,你把一切主义都褒贬的一文不值,你到底打算怎样呢?请你说出你的正面主张。”我这一逼,大概是搔着他的痒处了。他的回答很妙,首先是袭用他的老战术,先节外生枝的奚落我一番,说我的文字不通,“褒”是“褒”,“贬”是“贬”,如果不作为贬用,贬字之上就不能加褒,(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里即曾把“褒贬”二字连用,作吹毛求疵解,北方土语至今仍是如此。)随後他声明,有一种主义他并没有骂过。我再追问他,那一种主义是什么主义?是不是共产主义?他不回答了。
不要以为鲁迅自始即是处心积虑的为共产党铺路。那不是事实,他和共产党本来没有关系,他是走投无路,最後逼上梁山。他从不批评共产主义,这也是不假的,他敞开着这样一个后门。所以后来共产党要利用他来领导左翼作家同盟时,一拍即合。事实上,鲁迅对于左倾分子的批评是很严厉的,等到后来得到共产党的青睐而成为左翼领导人的时候,才停止对他们的攻击。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他以生硬粗陋的笔调来翻译俄国共产党的“文艺政策”。这一本“文艺政策”的翻译,在鲁迅是一件重要事情,这很明显的表明他是倾向于共产党了。可是我至今还有一点疑心,这一本书是否鲁迅的亲笔翻译,因为实在译得太坏,鲁迅似不至此,很可能的这是共产党的文件硬要他具名而他又无法推卸。这一文件的寿命并不长,因为不久俄国的文艺界遭受大整肃,像卢那卡尔斯基,普列汉诺夫,玛耶卡夫斯基,全都遭受了最悲惨的命运,上海的“普罗文艺运动”亦即奉命偃旗息鼓,所谓“左翼作家同盟”亦即奉命匿迹销声,这一段戏剧式的转变之经过详见于伊斯特曼所著之“穿制服的艺术家”一书。经过这一段期间,鲁迅便深入共产党的阵营了。
在这个时候,我国东北发生了中东路抗俄事件。东北的军阀割据,当然是谁也不赞成的。可是当我们中国的官兵和苏俄帝国主义发生了冲突,而且我们的伤亡惨重,国人是不能不表关切的。这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同情者是一个考验。我很惊奇的在上海的马路旁电线干及各处的墙壁上发现了他们的标语“反对进攻苏联!”我很天真的提出了询问:是中国人进攻苏联,还是苏联侵入了中国?鲁迅及其一伙的回答是:中国军阀受帝国主义的唆使而进攻苏联。经过这一考验,鲁迅的立场是很明显的了。
鲁迅没有文艺理论,首先是以一团怨气为内容,继而是奉行苏俄的文艺政策,终乃完全听从苏俄及共产党的操纵。
鲁迅死前不久,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好象就是“死”,他似乎感觉到不久于人世了,他在文里有一句话奉劝青年们,“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们也不必以人废言,这句话便是:“切莫作空头文学家。”何谓空头文学家?他的意思是说,文学家要有文学作品,不是空嚷嚷的事。这句话说的很对。随便写过一点东西,便自以为跻身文坛,以文学家自居,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怪不得鲁迅要讽刺他们。可是话说回来,鲁迅也讽刺了他自己。鲁迅死后,马上有人替他印全集,因为他们原是有组织的、有人、有钱、有机构,一切方便。猩红的封面的全集出版了,有多少册我记不得了,大概有十几册到二十册的光景。这不能算是空头文学家了。然而呢,按其内容则所有的翻译校旱之类一齐包括在内,打破了古今中外的通例。鲁迅生前是否有此主张,我当然不知道,不过把成本大套的翻译作品也列入全集,除了显着伟大之外,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幸亏鲁迅翻译了戈果里的“死魂灵”而未及其他,否则戈果里的全集势必也要附设在鲁迅全集里面了。
鲁迅的作品,我已说过,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也还是有问题的。所谓讽刺的文学,也要具备一些条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笔要老辣,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里还是一股爱,而不是恨,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不在“灭此朝食”似的要打倒别人。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第三、讽刺的对象最好是一般的现象,或共同的缺点,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而不流为泼妇骂街。鲁迅的杂感里,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将来时移势转,人被潮流淘尽,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颇是问题。第四、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也要讲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样,有适当的长度,有起有讫,成为一整体。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似乎是兴到即写,不拘章法,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
在校旱方面,鲁迅只写过若干篇短篇校旱,没有长篇的作品,他的顶出名的“阿q正传”,也算是短篇的。据我看,他的短篇校旱最好的是“阿q正传”,其余的在结构上都不像是短篇校旱,好像是一些断片的零星速写,有几篇在文字上和情操上是优美的。单就一部作品而论,“阿q正传”是很有价值的,写辛亥前后的绍兴地方的一个典型的愚民,在心理的描绘上是很深刻而细腻。但是若说这篇校旱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对象,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这个人物,有其时代性,有其地方性。一部作品,在艺术上成功,并不等于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必须要有其严肃性,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像“阿q正传”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伟大作家”鲁迅翁来和他会晤,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一边站着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松的鲁迅,两相对照,实在不称,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
在文学的研究方面,鲁迅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那本“中国校旱史略”,在中国的校旱方面他是下过一点研究的功夫的,这一本书恐怕至今还不失为在这方面的好书。我以为,至少这一本书应该提前解禁,准其流通。此外,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别的贡献。有人说,他译过不少欧洲弱小民族的文学作品。我的知识太有限,我尚不敢批评那些所谓“弱小民族”的文学究竟如何。不过我想,鲁迅的翻译是从日文转译的,因此对于各民族的文学未必有适当的了解,并且鲁迅之翻译此类文学其动机可能是出于同情,对被压迫民族的同情,至于其本身的文学价值,他未必十分注意。
五四以来,新文艺的作者很多,而真有成就的并不多,像鲁迅这样的也还不多见。他可以有更可观的成就,可惜他一来死去太早,二来他没有健全的思想基础,以至于被共产党的潮流卷去,失去了文艺的立场。一个文学家自然不能整天的吟风弄月,自然要睁开眼睛看看他的周围,自然要发泄他的胸中的积愤与块垒,但是,有一点颇为重要,他须要“沉静的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toseelifesteadilyandseeitwhole)。这一句话是英国批评家阿诺得matthewarnold批评英国人巢塞chaucer时所说的话。他说巢塞没有能做到这一点,他对人生的观察是零星的局部的肤浅的。我如果要批评鲁迅,我也要借用这一句名言。鲁迅的态度不够冷静,他感情用事的时候多,所以他立脚不稳,反对他的以及有计划的给他捧场的,都对他发生了不必要的影响。他有文学家应有的一支笔,但他没有文学家所应有的胸襟与心理准备。他写了不少的东西,态度只是一个偏激。
第三部分 35、同学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帮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丨乳丨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丨乳丨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么?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原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殹肌s痔钙鹨晃淮潞拧俺舳垢?保?灰蛩?献魑目危?碜由贤磕ㄖ?μ?啵??煌盼饕豢榈木∈悄?恚?鲜?戳艘恢迕纪匪担骸澳阈吹氖鞘裁醋郑?岷谝豢榭榈模?癯舳垢?频模 焙逄么笮Γ?u狈降某舳垢?呛谏?模?椒降男】椋┯谑浅舳垢?拇潞挪浑侄?摺h缃翊蠹叶甲隽俗娓福?庋?某坪舨谎牛??斯?椋???渲械囊桓龀糇郑?虺扑??垢??钡饺缃瘛;褂幸晃淮潞沤小盎鸪低贰保?蛭??云?保?鲇锶缌?榕冢??葸荩?倌?山Γ?魇潞岢逯弊玻?旅拖蚯埃??杂?谜庋?囊桓龃潞牛?拐狡诩洳恍宜烙谌湛苤?帧n颐窃谔u氖?父鐾?В?至髯龆??缁崃耸?复危?院蟊阋桓龈龅牡蛐唬?2怀删??詹黄鹨蛔懒恕?br />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第三部分 36、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噹噹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象咖喱鸡饭一类粘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尘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象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頍。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象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检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象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框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酦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象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