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系统之半身动物(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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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的内容温习一下就听到敲门声,走进来的人脚步很快,他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太熟悉。

    “观后感写完了?”

    闷闷的声音伴随着一个结实的拥抱,“只写了一千七,剩下的三百我真写不出来了。”

    在楚霄震惊的目光中,沈默只是随意瞥了眼他的本子,骨节分明的手很随意的翻了一下就指出其中的错误。

    楚霄抹了把脸才镇定下来,“我错了。”

    红色圆珠笔在那些语病上面坐上记号,沈默抬头,手刚抬起,男人就主动的低头凑到他手下,摸了摸对方略硬的头发,他笑着说,“很想我吃醋?”

    楚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心里盘算着明天去上班的时候跟同事交代一下,反正那些人给他按的妻管严的称号他戴的挺舒服。

    手弄开他额角的发丝,沈默目光一顿,指腹轻轻揉了揉,“这块红印是怎么回事?”

    “我打瞌睡,笔头戳的。”大名鼎鼎的楚摄影师难得的羞愧,他定定的看着眼前的人,“老婆,你嫌弃我吗?”

    沈默轻挑眉,“怎么这么问?”

    “你看啊,他们几个都比我出色。”虽然不想承认。

    “我赚的也没他们多。”除了那只逆天的老蝙蝠。

    知道这个男人那点小心思,沈默跟往前一样,没戳破,满足他,“我爱你。”

    下一刻,刚才还跟个怨妇一样的男人弯着唇角笑了,英俊的脸上尽是幸福的表情,他在沈默发顶,额头,眼睛,鼻子,嘴巴上全弄上自己的味道。

    “老婆,我想吻你。”

    沈默没说话,只是主动的搂着他的脖子凑过去,两人唇舌勾缠了好一会才分开。

    “我这里还有本书,你拿去看看。”

    这句话无疑是风雨交加之后的一道惊天雷声,楚霄仿佛迎来自己下一个两千字观后感的命运,他诚惶诚恐,“老老婆,你男人真的不行。”

    沈默动动眉毛,“你不行?”

    “我看!”楚霄咬咬牙,他拿着那本厚厚的书离开。

    晚上沈默做完笔记看了眼时间,思索着温祈该去台里了就起身洗了把脸出去。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就听到三楼的脚步声,沈默索性停下脚步,他的视线从温祈脖子上离开,说了句就转身回房里,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条围巾。

    温祈低头由着沈默给他戴上围巾,明明很想让对方回去睡觉,很想说他自己可以一人去台里,但他没说。

    因为身边的人眼中的坚定。

    把温祈送到电视台门口,沈默检查了一下他的手机和口袋,确定电量足,零用钱也够之后,亲吻了一下他的唇就开车回去。

    刚到家就见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人,没开灯,空气里有淡淡的血腥味。

    沈默打开灯,见林建白隆着剑眉,两片薄唇抿的很紧,一脸疲倦,似乎睡的很沉,却丝毫不减危险性。

    他轻着脚步过去,还没有任何动作就被一股大力带到一个结实的怀抱。

    作者有话要说:qaq有人想看大汗的番外么qaq

    第97章 卷十一

    沈默被摁在怀里,周围全是男人身上的独有味道,一股脑的直往鼻子里钻,他下意识的往对方怀里靠了靠,动了一下曲着的腿想调整一下姿势就被突然扣紧腰部压到沙发上。

    不等他反应,霸道却不失温柔的吻就细密的堵住了他的嘴唇,下巴被一只带着薄茧的手捏·住,闯进来的舌头带着强硬侵·略气势的搜·刮着他的口腔,一瞬间,强烈的男性气息充斥在分·泌出的唾液里面。

    眉头轻微皱起,他在这个男人身上察觉出了不稳,沈默的双手放在他脖子上,用了力道搂紧,娴熟地回应,在他口腔内翻转。

    渐渐的,沈默发现不对劲了,缠·着他的力道极大,似乎要把他的粘·膜给舔·破了。

    这不是吻,是在不安的确认着自己的私有物。

    等林建白喘着粗气微微撤离,用挺直的鼻子抵着沈默时,他那双带着些许红血丝的深邃眼眸里面有什么正在一点点酝酿,又以极快的速度猛地炸开。

    “那名歹徒被一枪毙命,他死的时候穿的白色衣服,全被涌出来的血渗透了。”耳朵贴着沈默的心脏位置,听着他的心跳,林建白感觉自己浑身血液才通畅了起来。

    他真的怕了。

    夜里的任务也就二十出头,很年轻,眉目清秀,开枪的那一刻,他抿着的唇有些颤抖。

    沈默静静的听着,片刻后,抬手安抚着伏在他身上的男人,唇心疼的亲吻着他皱的极深的眉头。

    “那是一个梦,都过去了。”

    手指一寸寸摸着沈默的眉眼,林建白深沉的嗓音沙哑,“小默。”

    “嗯。”

    林建白一声声唤着,沈默也很有耐心的回应,两人对视了会又唇贴着唇亲吻,越来越深,越来越紧的纠缠着。

    两人唇舌分开时都有点发麻,蹭了蹭沈默微肿的唇瓣,林建白收紧下巴,手臂绕过他的胳膊,放在背部,另一只手搁在他腿弯里把他抱起来,脚步沉稳的上楼。

    如果不是裤子那里鼓起的突显形状和眼底翻滚的深沉欲·望,倒真的很难从他那张硬朗冷冽的脸上察觉出什么。

    每个人的品味都不同,但是在这个家里,八个男人的品味微妙的分成三波,沾了黑白灰三样。

    萧亦笙和塞尔特都喜欢黑色,浓稠的黑,一走进他们的房间,那股子寒意就冒了出来,前者是很不喜欢把窗帘拉开,房间多数都是阴暗的,后者房间的地毯都是黑的,一副通体漆黑的棺材摆在角落,特别渗人。

    乌尔罕巴图是个另类,三个颜色全占了,他的衣服基本都是条纹的,衬托着魁梧高大的身子,往那一站,挺像个标准的模特,国外的。

    刘衍喜欢铅灰色,介于黑跟白之间,有足够变通的空间,就跟他的公司一样。

    温祈,楚霄,还有沈默,他们三个都比较喜欢白色,清爽单调的颜色,干干净净的。

    而林建白喜欢深灰色,接近黑,却又不是,房间布置简单,一张双人大床,一排书架和一张书桌,靠墙的是一面衣柜,里面的衣服不多,大部分都是跟沈默一起出门买的。

    整洁的被褥在沈默躺下去之后就凹下去一块,他每次走进来都有些拘谨,这几乎成了一种本能,因为林建白的房间太整洁了,给人一种从里到外都被洗刷过的错觉,不像是给人住的。

    不但洁癖的毛病太严重,林建白还有不轻的强迫症,除了沈默,其他人都不来这个房间。

    把他鼻梁上的眼镜取掉,林建白抚摸着沈默的脸颊,低声问,“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这洁癖的毛病还有没有改掉的可能。”沈默任由着林建白的手伸到自己衣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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