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叶唯本来一直静静的听,到这里才忍不住打断他:“你还回去了,什么都没你工作重要。”
你努力打拼着的事业,比什么都重要。
你觉得我会一直留在你身边,舍不得离开你。所以那天打电话,你只知道我去了我小姨家,却一句话都没多问。你明知道我辞职离开,却同样没有多问一句为什么。
如果你多问一句,肯定会知道,我坐了那么远的公交车,钱包手机全都落在座位上了。你肯定会知道,那天晚上我淋了雨,生了病,烧的厉害。你肯定会知道,等第三天彻底醒来能够下床回到家的时候,看到你早就收拾行礼离开时多么难过。你肯定会知道,我辞职是因为负责的一个项目出了问题,让我背了锅。
可是,你什么都没问。
“那是我以为,以为我总会找到你,以为你会等我。”
我等了。
叶唯微笑了下:“我等你了苏西西,等了两个礼拜,我以为你找不到我会心急如焚,会不顾一切的跑回来找我。可是,是我傻,是我作为文科生浪漫神经病发作的有点厉害。在你心里,我哪里比的上你的工作。”
他昂起头,道:“苏西西,等待是有期限的。”
2、
苏西西回到了曾经居住的地方,这两年多,他虽然不常回来,却一直续着租。
这里离他们曾经的大学很近,老旧的小区,环境却非常好。
绿藤架下,退休的老人早晚都在那里下棋。他曾经不止一次拉着叶唯去看,他半幅臂膀压在叶唯的肩上,笑的放肆无比。仿若只有在他面前,自己才能如此真心。
尽管他总是那么开朗,却极少出现的真心。
苏西西在年少的时候就是校园的活跃分子,他作为篮球队的队长,司职得分后卫,常常比赛都能逆境反超,vp犹如家常便饭。而最主要的,他还是个学霸,每次考试结束后都能看到他的照片贴在公告栏。学生会更像是自己家后院,所以从中学到大学,学校里的待遇都堪比明星,后援队能排出学院区几条街。
他不知道什么是挫折,直到毕业后创业,过分的相信合伙人和投资人的结果,是血本无归。
就是这一年,他只憋着一口气从头再来。
这一年,他二十七岁。年少的意气风发早已磨平了棱角,依然爱玩爱笑爱闹,但是却很少再给人真心。除了,叶唯。
这个他大三时候在迎新会上偶尔遇见的少年,一直温柔勇敢,不知什么时候起被他拐到了自己身边。偶尔陪着他参加各种活动,被他奴役,他喜欢逗他,时常油腔滑调的喊他媳妇儿。但是他从来没想过,这是爱情。
或许属于他感情的那根神经太粗,也或许像他说的,叶唯对所有人都温柔,他只是其中的一个。
但是一个长达四年的习惯过后,离开了那个人,再也找不到那个人,竟然是如此痛彻心扉。
两年多来,他每次回北京,都会寻找叶唯。曾去过的地方、熟悉的餐厅、常去的街道、健身房、咖啡厅、篮球场……但是,他找不到。
他把叶唯弄丢了。
半年前他终于彻底放下了深圳那边的工作,回到北京,却依然没有叶唯的任何消息。这一切的无从寻找让他几乎以为,或许叶唯早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如果不是打过电话给叶唯的小姨间歇性得到些许他的消息的话。
然而,叶唯只是偶尔去那里看看,新的工作地址她只知道个大概,手机号码换了新的,只是,他从来没有打通过。
直到三个月前,两人在一个举办婚礼的酒店偶遇。
苏西西几乎感谢神明,但是他作为伴郎之一,没有太多时间说出想说的话,只塞了张名片给叶唯请求叶唯等他。却在意料之中的,等他去找叶唯的时候,后者早已经离开不见。
然后,当他终于找到了他。
他有太多的话想说,叶唯却再也不信了。
两年,零七个月。
他再次对叶唯亲亲搂搂抱抱,以一个爱他的男人的角色。
但是叶唯,却再也不信了。
叶唯说:“我要回家了,我一小时前就给我男朋友发了微信,说回家,现在还没到家,他会担心。”
苏西西如遭雷劈:“男朋友,你有男朋友了?”
叶唯勾勾嘴角:“不然呢?女朋友吗?不过自从我被叫了四年的媳妇,被男人占了四年的便宜,就对女人没兴趣了。”
苏西西不信。
叶唯当着他的面拨电话,对面隐约传来男人的声音:“快到家了吗?”
“遇到个朋友,稍微晚点回去,你不用等我,先睡。”
男人似乎笑了一声:“太晚了,还是早点回来改天再约你朋友,我煮了宵夜,等你回来吃。”
“好。”
叶唯挂断电话,“我要回去了。”
“叶唯!”
他急切的叫,缺在后者转身又回头的时候,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叶唯,你能……你能接我电话吗?能不能,不要再躲着我。”
叶唯又笑,一如既往的温柔,但对于他却有坚决残忍。
他说:“不能!”
苏西西把自己扔在床上,狠狠锤了两下心口。
至今仍然记得听到那句话时候,自己心脏仿佛停顿的感觉。
叶唯说,我等过了。只是等待是有时限的。
苏西西想起那时候他的表情,几乎分不清,这个时限,到底说的是那漫长四年,还是那短短的两周。
☆、中篇
3、
许天华问:“碰着谁了?这大半夜的。”
叶唯把钥匙放在鞋柜顶上,弯腰换鞋:“苏西西!”
“噗——”
许天华赶紧放下手上的水杯,“就这几年一直给你打电话的苏西西?”
“嗯!”
“他回来了?什么时候?”
“回来半年了,今儿找到我公司了。”
“卧槽!也够执着啊,你俩怎么着,和好了吗?”
叶唯钻进厨房端着面碗再走回来,才说:“对于我这种矫情的神经病,你觉得可能吗?”
你这矫情的神经病!
是第一次见到许天华的时候,后者送给他的称号。那时候他刚刚离开叶唯,学人家去酒吧里一夜情,却在后面反悔了。
马路牙子上,许天华递给他一根烟,问:“有人了?和男朋友吵架了?”
他低声回:“不是男朋友。”
或许许天华这张脸长得太过好看,又或许是叶唯喝多了再没了曾经拒人千里的防备,他就在那个夜晚,对一个陌生人,说出自己对苏西西的爱情。
只是意料中的同情与同仇敌忾没有出现,许天华像看傻子一样看他:“喜欢就去追啊,他也不是对你没有感觉,直的就掰弯他,反正也被叫了四年的老婆,被他占了四年的便宜,你矫情个什么劲儿啊?真是个矫情的神经病!”
而如今当他再提起苏西西的时候,许天华的表情一如当日像看一个神经病。
“难道我猜错了,你一直不找朋友,不是在等他?”
“是吧。在等他,但是却不敢,却说服不了自己。”
“那你纠结个什么劲儿呢?”许天华不懂:“两年前,他找你,你不理他,我能理解你怕他玩玩而已,怕他不是认真的。但是这两年他找你,几乎每天打电话发信息,估计还换了不少号码变着法的打过,不然哪来的那么多未接电话?我觉得,要不是你这号只给了有限的几个人,拒绝接陌生电话,估计他电话能打爆。”
他又问:“你矫情个什么啊?大不了在一起之后觉得不行,再甩了他。总比现在躲着又舍不得忘了好吧?”
叶唯被骂的委屈。
爱吗,确实很爱很爱,不然不会每个夜里想起苏西西,就心口疼的厉害。不然不会每次看着陌生的电话打过来,在接通与挂断之间等待那么久,直到铃声终于消散。
可是,他害怕啊,害怕一切只是苏西西的习惯。
他确实是个胆小鬼,因为害怕受伤,所以胡思乱想。尤其是苏西西,他几乎成自己他荒绝的二十几年人生里,唯一的温暖。
许天华见他沉默,识时务的见好就收,转移了话题:“厨房里我炖了很久的萝卜排骨,你要不要喝完汤。”
叶唯感激的笑笑:“恩,等我先去洗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