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这样吧。”
“你觉得我会坐以待毙?”
“不会。”
袁野咬着牙齿,顺手从地上捡起一个啤酒瓶子。尽管头晕目眩,但她仍想着拼一次。
我在黑暗中呆了很久的时间,所拥有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大概只剩下生命。如果有人连这点也想要夺走的话,那么好,来厮杀吧。
毕竟我还想活着,哪怕还活在黑暗里,至少还能从小小的窗子里望见外面路过的熠熠生辉的人,想象着靠近他们时会是怎样的光景。
这时楼上住户家的窗户开了。
从屋里传来电视机里的新闻:
“紧急播报,半小时前,白鹅乐队的演唱会发生大规模失踪案件。失踪者皆为女性,现在警方正进行调查,本台将继续追踪报告”
“白鹅!”
袁野的心里猛地一震。
等她想起身边还有个变态时,那人已经走了。
袁野突然想起阿树的一句话:“同类,是会相互吸引的。”
会场里。
赵若拿着一包烟,走向后台。他招呼道:“哟,s,我现在觉得你出的这个点子很有意思。”
阿树坐在椅子上,淡淡地回答:“嗯,是啊。”
☆、10
白鹅的会场里有谁呢?除了白鹅乐队以外还有尹言。
尽管脑袋痛得要死,可是比起去医院,袁野更想去那个会场。她想都没想地便跑到街上,去拦出租车。
然而谁敢拉这么一个女孩。袁野在灯光下才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有血迹。
应该伤不重,否则她这时不可能还有力气去跑,去拦车。
但是没人愿意让她乘车。
袁野攥着那张票,站在街头,感受着夏日里的冷风。
晚上七点三十分。会场。
尽管警察已经来了,但是没人能进入会场。没人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会场里很混乱,而且入口被堵死了。
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个黑衣男子从某个窗子跳进了会场里。
里面的人都是来听歌的粉丝,拿着荧光棒等东西,他什么都没有带,搞得很多人都会多看他一下。
他是来找什么的,他想知道搞出今天这一场混乱的人是谁,接着如愿以偿的,他看到刚才还空荡荡的舞台上出现了几个人,每一个人都带着小丑的面具。
他们还在身边拽着一个被绑着的女孩子。
啊,就是这样,绑架是吗?
个子最高的一个小丑伸出了手,开始数数。
一,二,三
他等着台子底下的人的尖叫。
但是没有。等小丑比出三的手势后,在他的周围,纷纷亮起白色的光。
那是手腕上戴着的荧光棒的光。
一个接一个地亮起,环绕在他的周围。
“现在,请大家看一看身边有谁没有亮起光来吧。”
那是之前在地下室里发出的帖子。他们希望地下室这个有特殊意义的地方能保佑他们,保佑他们得到粉丝的帮助。
他们与粉丝约定道:“我们有办法把那个变态引来。大家只要戴上我们专有的应援的东西,就能轻易找出他是谁。”
“另外我们还需要数十名扮演失踪人员的人,需要一个被绑架的人。”
约定在今日实现。
他开始往外跑,但是一堵接一堵的人墙挡住了他。他听见有人喊道:“他没有戴应援的东西!”
更多的人开始这样地喊。
袁野也从窗子里跑进来后,看见的就是一群发着光的人围着一个黑衣男子的奇特景象。
紧接着她看见了一脸茫然的,这时正坐在钢琴旁边的尹言。
她立刻跑到台子上。
而在台下,那些小丑依次取下了面具。袁野数了数,发现不对劲居然有五个?
阿树回过头,对着她一笑。
他穿着一身日式的校服。
原来根本不是要去什么漫展,而是要去这里。
袁野第一次知道阿树原来和白鹅有关,而尹言也是如此。尹言错愕地看着阿树,而阿树笑了笑后说:“你不是尹颜,对吗?”
“我们需要你的答案,告诉我们。”赵若紧跟着说道。
尹言有些瑟瑟发抖。袁野握住她的手,这才让她安定一些。
“她应该已经死了的。”这次说话的是那个黑衣男子,“我明明记得,在六号房里,那么多的血我上次看见了她,可是我没敢动手”
黑衣男子的表情渐渐变得狰狞,大概提到杀人时他就是这么一副状态。
乐队里最先崩溃的人是徐洛。如果说以前还能骗自己,说尹颜只是失忆了的话,那么现在,什么希望都没有了,这个人明明白白地告诉自己:
尹颜已经死了。是被他杀死的。
会场里所有的灯都突然暗了下来。
两个月后。
袁野想起自己问过阿树一句话:“你什么时候会杀人?”
她没有想到阿树这么快地就杀了人。她记得阿树说过,同类会互相吸引。不过还有这么一句话,叫同类之间自相残杀。
白鹅别的乐队的人因为戏演得太真,被控诉绑架,而阿树直接犯下了杀人的罪行。
那天,在地上的血泊旁边,袁野问阿树:“你既然加入了这个乐队,为什么很少出现?”
“因为我待在黑暗里,而他们于我而言,是光。不可靠近,不可过多相处。”
袁野由此想到她和尹言,她们都曾以为对方曾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熠熠生辉地路过。
半个月后白鹅乐队的罪名总算减轻,主唱那“刚从精神病院里放出来的名声”也更甚。不过袁野知道,他们不会后悔,去惩戒一个夺走了自己的伙伴的人,这是他们最想做的。
而尹言从那房子里搬了出来,搬到袁野这里。有一次袁野意外地骨折,双手不能动弹,尹言就帮她洗脸。
在袁野正很享受地仰起头时,尹言的嘴唇碰上了她的脖子。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又坚持着写完了一个故事,这篇里的情节有些漂浮,不够真实,不过是有原型的。
乐队的原型是我喜欢的一个中二的日本乐队,总觉得以他们的作风,干出这种事的话绝对很有可能。而反复出现的同类这种说辞,来源于乙一。
这两天在忙毕业论文,研究的便是乙一所写的人物。受这个影响,想写一篇有着“黑乙一”风格的东西。阿树的原型就是哥特式断掌事件里的神山树,我至今还记得这么一段对话。为什么不报警?因为我们是同类。
我喜欢爱情在惨烈的环境里诞生,所以总着重于为两个主角准备一个惨淡的世界。不过下一篇,也许会好好地写写恋爱之类的事了吧,笑。
十二月份,原定的计划便是写一些短篇。这是第二篇,不知会不会有第三篇。但愿我能再写一些。
能将这篇文看完的人,很感谢你们。同样的,能将坟头草那篇看完的人,也很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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