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爱无罪

爱无罪_分节阅读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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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爱无罪

    作者:白浅迷语

    文案:

    迷宝警官:“都td站好!说叫什么名字?什么关系?

    犯人一:诸葛逍遥,他是我仇人之子!(怒火)

    犯人二:王岳,他是我的好兄弟,可他现在动不动就□□我的身心!(怒火)

    迷宝警官:感情怎么样?

    诸葛逍遥:我爱他,离开他我生不如死!

    王岳:我也爱他,没了他我就不想活了!

    迷宝警官不耐烦的说道:真td墨迹!给你们两把枪互相解决了吧!

    诸葛逍遥“啊~~”王岳“啊~~”

    迷宝警官阴森森的说道:不愿意死啊!那本宝让你们在这里边虐边爱吧(((o(?▽?)o)))

    诸葛逍遥王岳俗话说的好,大虐伤身,小虐怡情!那我们就伤身加怡情吧!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诸葛逍遥,王岳 ┃ 配角: ┃ 其它:耽美

    ☆、第一章

    诸葛逍遥,我的名字。在我还不到十岁的时候父母出了车祸,只留下了一笔巨额欠款和一儿一女,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是被姐姐抚养长大的,她比我大六岁,她的职业呢说好听了叫歌女,说难听了就是ji女。但没有人有资格看不起她。

    十六岁以前她的出身不比任何人差,她曾是真正的名门贵女,我们的家族起源于三国时期,所拥有的文化底蕴,素质教养又岂是那些不过富了几十年的暴发户可以比拟的。但也正因为这一点,她所受到的教育在我们家破人亡以后让她走向了绝路。

    除了美色和作为大家闺秀的教养,她一无所有,哦,不对,她还有一堆债务,以及一个体弱多病的弟弟。所以她不得不挣钱养家,还债。

    高中还未毕业的她就辍学开始打工。在饭店洗碗刷盘,她做不好,人家不要她,风吹日晒的发传单,她也做不好,人家也不要她。就这样过了一年多。

    在我们即将活不下去的时候,她遇见了一家酒吧的老板,让她进了酒吧当服务生。所以我们活了下来,但这对她来说,并不是幸运的天堂,而是地狱的开始。

    那个畜生并不是想要救她,而是看上了她的美色,他占有了她,又逼她卖身。如果那个畜生是造成她悲剧生活的凶手,那么我就是帮凶,因为如果没有我,她早就放弃了生命,又怎么会那么生不如死的活着。

    她做了妓,我并不嫌弃她,但她的碰触却让我恶心,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上,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我有多混蛋,但我没有办法。

    我有了严重的洁癖,只要是人的碰触都会让我恶心。我觉得所有人都是肮脏虚伪的,包括我自己,xg爱则是我至今为止最为厌恶的事。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我每次去找她的时候都能看到不同的男人压在她的身上。说着心肝宝贝我会疼你爱你一辈子这种甜蜜的情话,做着肮脏不堪的事。谁会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天天压在别人身下,虚伪至极。

    而我曾经高贵优雅的姐姐也会变得y荡不堪,可我明明看到她的眼里满含泪水,她为何还在笑颜如花。明明不喜欢,为何还虚伪的说着好喜欢好开心的话。慢慢的我开始不去找她。

    如今,姐姐已经死了,死了两年了。我其实一点都不伤心,我反而为她开心。她终于摆脱了这种痛不欲生的生活。但这不代表我不恨那些害死她的人。

    姐姐是一个傻女人。她为了救一个不爱他的男人被爱她的丈夫害死了。这两个男人都该为此付出代价。

    姐姐三年前嫁给了一个老男人,叫王皓。是一个房地产大鳄,有钱有势。可惜姐姐不爱他,他爱的是一个叫林雷的富二代。但在我看来简直是一无是处,可她喜欢我也无话可说。

    令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为了带她离开,离开那个虽然爱她但太过残暴的丈夫而努力奋斗的时候,她竟然死了。

    回国后,知道真相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她报仇,以及替她完成她曾经说过的愿望。

    亚文开车进入别墅,焦急的下车,本想直接奔到卧室的动作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了坐在樱花树下的少年

    只见他头发黑玉般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不知何处,清风吹过,额前柔顺的发丝飘起,在空中划出优雅的弧线。黑色的发映着漆黑的眼眸,外表看起来好像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

    精致的五官,俊美绝伦,秀气似女子般的叶眉之下是一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眼角微微上挑,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梁,厚薄适中的朱唇,唇边带着一抹弧度,似笑非笑,美丽妖冶中有一种淡淡的忧郁。

    他的美并不仅在于那张看了会令人痴醉的脸,而在于他整个人散发着的神秘妖孽气质。

    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失神片刻以后,亚文才想起此行的目的,做他的经纪人已经两年了,再说了自己一个大男人,早该对逍遥的魅力免疫了才是,可每天初见他依旧还是会失神片刻,这个叫做诸葛逍遥的男人果然是美出了新高度,无时差,无性别,无国界。

    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逍遥大明星,你怎么还没换衣服,要来不及了。算了也别换了,反正你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最好看。”说着就要拉他的手。

    逍遥动了一下手躲过亚文伸过来的爪子才抬起头,用那双勾人魂魄的桃花眼看向他的混血经纪人。却并不答话。

    亚文见状,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哭丧着脸求饶道,“大明星,我错了,不该手贱,以后一定注意。”心里却在嘀咕,一个洁癖这么严重的人怎么当的明星啊,而且还能红透半边天,简直没天理。然后看了看诸葛逍遥的脸,在心中默默抱怨到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

    没错,我是明星。作为一个洁癖这么严重的人,我知道我不应该从事这个职业。但这是姐姐的愿望。

    我从不接吻戏,床戏。也会尽量避免身体接触,虽然拍戏在所难免会碰触,但是只要不是太过亲密的接触,我还是可以坚持忍受的,只不过是回来以后吐上半晚,又不会死人,这没什么大不了。姐姐死后我总会想起,当年她温柔的摸着我的脑袋,被我一脸嫌弃的打开后,心碎的样子。我就会觉得如今的我罪有应得。

    逍遥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漫不经心的说道,“今儿个你放假了,机票帮我退了吧。”

    这td的什么情况,这可是国际电影节,多好的机会。认识名导就代表有接不完的通告。说取消就取消,真当自己已经功成名就了不成,红了也不过才两年而已。亚文一脸你是不是疯了的表情看他,“为什么?你知道你推掉的是什么吗?”

    “知道,国际电影节。”逍遥漫不经心的说道“但我今天有客人。”两年多没见了,今天是你回国的日子。见过你爸,你会来找我吧。你要怎么办呢?岳。

    亚文正在一脸焦急的想着怎么劝这位大爷出席国际电影节,就见一个男子跑了进来。

    男子年纪大约二十四、五岁,至少有一米八几的个子,蓄着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可以看出他跑的很急,墨蓝色的碎发被风吹乱,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

    令亚文惊讶的不是这个男人的俊美,虽说长得也算不错,但和逍遥比起来差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令他惊讶的是,这男人进来以后犹豫了一下就朝着逍遥跪了下去,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哀求。一个这么阳刚的汉子做这么弱势的样子真心惊悚,然而更惊悚的是,逍遥竟然没有躲开他的手。

    他只是似笑非笑的对跪在他腿边的男子问道“来之前洗手了么。”

    男子像是为了隐藏什么,低头趴在逍遥的腿上闷闷的说道“我没有碰过别人。”

    逍遥状似满意的用没有被抓住的左手摸了摸那个男子的头。

    这下亚文是惊悚的差点晕过去。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么?除了在戏里会与人接触的诸葛逍遥竟然主动摸别人的头发,他一定是在做梦。

    直到听到亚文因为不能接受现实,狠狠的掐了自己的痛叫声,岳趴在他腿上不自觉的抖了一下,逍遥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人。

    抬起眼看似无害,实则危险的看着还傻愣在那里不走的亚文。

    亚文看懂了他眼里的意思,你怎么还没走,再不走不要怪我不客气。然后亚文就跟兔子似的跑了。跟了逍遥两年看见这样的他还学不乖,那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亚文走后,王岳才缓缓的抬起头,哀求道“逍,我知道我爸对不起你,对不起娜姨,可他已经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了,你放过他好不好?”

    逍遥看着腿上被泪水打湿的裤子,闭了闭眼,狠心道,“我放过他,谁放过我姐。如果你能让我姐回来,我就放过他,怎么样?”

    王岳面色复杂的看着逍遥,想到已经年老的父亲,忍不住再次流出了泪水“对不起,我知道都是我爸的错,但他已经老了。剩下的我替他还,好不好?我去自首,我去坐牢。”

    逍遥烦躁的看着一脸泪水的王岳,忍不住直起身,捧住他的脸,替他擦干了眼泪。发觉自己的心软后又躺回摇椅上,义正严辞的说“不可以,谁犯的错谁来偿,你无罪。”

    王岳再也支撑不住,瘫痪在地上,喃喃道“逍遥,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他?看在我们这两年的情分上,你告诉我好不好?我做什么才能求的你的原谅。”

    岳,王皓唯一的儿子,很得他的宠爱。我和他在美国做了两年的室友。这个人对我来说是特殊的,对于他的碰触我不抵触也不厌恶。因为他是一个很真的人。讨厌就是讨厌,喜欢就是喜欢,从来不加掩饰。他有一个坚强的身体,却有一颗柔弱的心,他太过重情重义。

    我记得我们的初见,是在姐姐与王皓的婚礼上。王皓让他叫我小舅舅,他站在王皓的身后,一脸不屑的看着我,就像在说让我叫他舅舅,他算个什么东西,想都别想。我并不在意,甚至于我还有点喜欢这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因为他的不虚伪,讨厌就是讨厌。

    后来我们的关系是怎么改善的呢,大概是因为那次他救了我吧,具体的我已经记不大清楚,只知道他虽然看起来很冷酷,其实却很容易心软。在我不断的示弱之下,他对我从讨厌到无视再到喜欢,最后成了称兄道弟的好朋友。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了我并不讨厌他的碰触,经常和他勾肩搭背。但却不喜欢他拿碰过别人的手来碰我。总会让他先去洗手,他会一脸你简直不可理喻的表情看我,然后乖乖去洗手。

    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大概就是在美国的那两年留学生涯,我和他一个学校,一个寝室。白天一起上课,晚上一起睡觉,我会给他补课,他会打跑想要欺负我的人。

    我自小就体弱多病,长得又实在祸水,麻烦自然也就多,还好脑子好使不然早就吃了大亏了。自从和他做了兄弟倒是再也不怕被人非礼了。他这人就是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老爸早年混过黑社会,仇家很多,从小就找人教他各种武术,打枪。他学的都不错,偏偏学习不太好。要不是有钱他还真不能和我在一个学校留学。

    但我为了姐姐还是提前两年完成了留学生涯,他被留在了美国,熬过剩下的时光。我记得走的时候我还对他说过,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并肩作战,打拼天下。

    不成想,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看着脆弱的王岳,你这样怎么经受的起我的报复,温室里的花朵,不堪一击。罢了,你想做个孝子,我成全你,但愿你不会后悔。既然是代父赎罪,就不要妄想我会顾念旧情。

    这样想着,逍遥站起身来,蹲在王岳面前说道“你确定你要消耗掉我们两年的感情,知道一个你可能承受不起的答案?”

    王岳看着面无表情的逍遥,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坚定的点了点头。

    逍遥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残忍的说,“很好,你要代父赎罪,我成全你。条件是你要终身为奴。知道奴是什么吗?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没有人权的东西。”

    王岳不可置信的看着逍遥,“你要我抛弃自由,尊严,以及作为人的一切只当你的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