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花梵,老实说如果我们之间不存在那么一层作孽的关系,只是在一次商业合作中阴差阳错成了搭档的伙伴,那么他或许是我迄今为止遇到过最默契的舞伴。
甚至在他身边的我都比平时的我更有魅力。
说不定未来我会接更多他的委托、陪他登台演出,做他v的特邀嘉宾,他的好友。
如果花梵不是花梵——
这么想着我扭头看了一眼端着摄像机的他。
两人并肩而立,自然而然地、像是跳舞时那样下意识地靠近。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在我头顶悠长的呼吸,像清晨的薄雾一样轻柔,带着些许暧昧的不真实感,令我如坠梦里。
逃避着却又悸动着,害怕惊醒。
我竟然这么贪心。
v的拍摄到了后半段,负责拍摄花絮的摄影师突然单独找到我,表示想要拍一段我和花梵的互动,来征求一下我的意见。
我那时正在场下看之前拍好的录像带看得起劲,一开始有人叫我都没听清,直到摄影师拉着我的袖子,把我拉去了远离舞池的走廊。这里灯光充足,半封闭的角落隔绝了室外大半的嘈杂,我走近了,才看见花梵也在。
他应该是钟情复古风,今天穿了件做旧做得很别致的飞行夹克,额发被一个黑色的发圈拢向脑后,嘴里嚼着泡泡糖。
胡子拉碴的摄影师架好了家伙,伸手在心不在焉的我脸前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我说呐,我拍过不少艺人,还是第一次见男舞伴,你们俩也是第一次合作吧,比较有纪念意义,”他说,“我看这样,二位接受一下采访……或者随便聊聊关于新专辑啊主打歌啊排练时发生的趣事,我来给这次花絮做个收尾。”
我一听这么官方,平常我在别的艺人v里出镜都不带露脸的,一言不合就让上专访,吓得我一个立正:“您……您看还是、还是算了吧,我又不上相……”
一旁沉默半天的花梵突然动了。
他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一只手固定了一下拍摄镜头,摄影师见状心领神会,敏捷地后退一步,立刻把眼睛凑过去对焦,职业素养感人。
只有我傻得像根葱似的笔直笔直地站着,由着花梵的另一只手扳正我的下巴,俩人头挨着头,像极了一对逃课去拍大头贴的傻逼高中生情侣,他的口气冷漠而欠揍。
“我看挺上相。”
第十二章
“……”
摄影师咽了口唾沫,看脸色显然是有点营养跟不上了。
他身后走廊的出口处有几个群演勾肩搭背地路过,好奇地探头往这边张望一眼,又说说笑笑地走远。
我拘谨地揉搓着衣角,换做平时跳舞的时候还好说,至少有事情分散注意力,我只需完成自己分内的表演就好,所以我由衷敬佩花梵他们这样的明星,从青涩胆怯到对他人的视线见怪不怪,拥有各种场合、各种境况都能从容应对的本事,不像我现在这样,不敢拿正眼看镜头。
可惜摄影师不会等我,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在我不知所措的当下,他已经咔咔连拍了好几张照片,我则是任凭花梵把我搓圆捏扁,配合他的表情和拍摄角度。
“准备开始,来,我起个头!”摄影师放低了三脚架,给了我们一个手势,“听说二位的组合是临时决定的,之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吗?”
“嗯,起初我也是女搭档,但排练过程中出了车祸,”花梵认真解释,“事发突然,虽说伤情不重,我们也不得不更换人选。”
“原来如此!”摄影师惊讶地点头:“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那么您觉得这次的搭档跟以前的有什么不一样?”
花梵不假思索地:“他比较傻。”
我一胳膊肘捅过去,被他用张开的手掌托住,他笑了,依然敬业地面对镜头:“但是和我配合最默契。”
“在通常概念里,男女搭配给人视觉上的美感最为协调,存在一种互补关系。当这个对象换成了同样具有力量感的男性,他们的互动所诠释的不再仅仅是情爱,我想会带来完全不同的感官体验,不会比前者差。”
我站在他侧面,哪怕是如此的近距离加上由下至上的刁钻视角,他的脸上也找不到一点儿可被称为缺憾的瑕疵,勾着我脖子的那只手胡乱摸着我后脑勺的头发,嘴角一抹浅笑可供人反复品味,看起来平易近人又真诚得刚好。
我几乎要被他的深挚打动了。
结果他在摄像拍不到的背后,用拇指还是曲起的指关节抵住我脊梁的凹槽,卯足力气狠狠刮了一下。
我“卧槽”一声站得比直男还直。
而在幽暗的灯光之下,他换了副与方才截然不同的笑容,咧开嘴角,虎牙咬着下唇。
“我考虑买了他。”
哥?你以为去市场买菜?
我忘记了现在还在录像也忘记了紧张,气话脱口而出:“……猪肉还按斤算呢。”
他慈悲地看我:“你比猪聪明。”
停一下,麻烦停一下,我想杀个人。
摄影师装作没有在笑的样子:“知念呢?”
一句话把我拉回状态,我努力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一本正经地说:“这,这次的新歌被很多人寄予厚望,我们的同伴都为此付出全力。我想带着住院的那位队员的份一起,绝对不给男神丢脸。”
说完这句话我特意偷眼看他,想观察他的反应。“假如未来还有合作的机会,我愿意争取一下。”
他的左脚尖不自在地碾了碾地板。
把抛过来的问题再抛回去,模棱两可,以退为进。
是,我跟他学坏了。
三天后v杀青,我和花梵再没作什么妖,相安无事直到放假。
干我们这一行是没有双休日的,工作通常是分阶段进行,忙完一阵是一阵。眼看专辑进了后期,公司给我们批了三天的短假,让我们好好休息、做做调整,为接下来的打榜演出做准备,再加上上其他现场节目,可能会持续两周左右。
我对这三天假没有任何计划,于是空着两手回了家。
我的父母就住在本市,今年年中刚退休,老头老太太心态好得很,今天出去拼个团明天出去旅个游的,根本用不着我操心。多亏我提前打了个电话说我要回去,他们才老实留在家里做饭等我,一踏进门我妈就叫,儿啊你是加入了杀马特哪个家族啊?
代沟,这就是代沟。花梵明明说这发色很适合我。
我换鞋的工夫我妈又调头回了厨房,看样子正在做饭,用了很多年的抽油烟机嗡嗡响着,我看着她的围裙在身后系的蝴蝶结,阳台外面是我离别多日又得以重温的熟悉风景,黄昏的柔光笼罩着错落的房屋,家里也还是老样子。
我妈切着菜说,待会儿就开饭,你爸还有十分钟到家。
我应了一声,回我的房间放下包,转身去了书房。
虽然很久没回来了,我还能记得某一本书放在书架上的具体位置,并且一眼就寻找到它,从排列密集的书架上抽出来。
一本旧版字典。
我吹了吹边边角角的灰尘,它和现在修订了无数次的新版相比,年代相当久远了,除去线装书脊有些松动的参差不齐以外,保存得算是完好。
我小心地翻开快散架的字典,硬皮封面拍在桌子上发出嘭的一声,书页间抖落出一个薄薄的塑料纸片,将它粘合起来的胶带早已泛黄了,但仍可以分辨出夹在里面的标本精致的形状。
我舒了口气,肩膀垮下来,感到一丝罕有的庆幸。
真好,我还留着它。
没弄丢,也没舍得扔。
他送我的,一只蜻蜓。
第十三章
“暑假要结束了。”
回忆里的夏天总是过得比冰棍儿融化还快,太阳要下山了,我还不想回家。
“唉。”
八月末尾,我离开外公外婆家的前一天,我和花梵在山腰上一处幽静的小公园里呆了一下午,没有疯跑也没有胡闹,傻坐到天黑。直到蝉不叫了,鸟回巢了,树荫里黯淡起来了,山里的凉风吹透我的衣服,我打了个小小的寒颤。
坐在石头上的花梵伸出手,在他随身那个时常装着画册和文具盒的小御宅屋里摸索了半天,从包扣敞开的小口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塑料卡片,隔着一步远递给我:“送你。”
我接过那个半透明的书签一样的东西,来不及细细端详,就听他说:“明年夏天我不来了。”
“哎为什么?”我很惊讶。
他却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很酷,仿佛告别对他而言只是寻常,脸上浮现出一种非常成人式的坦荡,重新把御宅屋带拉回肩上:“要去很远的地方读书。”
他身后那片天空已经完全暗下来,看得见疏疏朗朗几颗星星,下山的石头台阶隐没在越来越浓重的黄昏里,渐渐看不分明了。他不再说多余的话,我跟着他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了分别的路口,我想开口说“再见”却又语塞,忽然意识到到我们再也不能见了,这就成了一句兑现不了的空话,没有充当离别感言的必要,但我还是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
现在想想,或许这是一句预言。
我在家活生生躺了三天,充分施展老天赋予人类的懒惰本性,让久违的肉食来修复我损耗严重的肌肉,实力演绎何为生活不能自理,最终超出了我妈的忍耐极限,被她老人家一脚从床上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