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古城。喧哗了一天的街道,终于清静下来。青砖铺就的街面上只有几片菜叶依然在风中飞舞。
两匹黑色骏马由远及近,也许由于是闹市,两个全身黑色劲装的青年骑士并没有纵马奔驰。[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街边一家窗明几净的酒肆,却依然热闹,猜拳声,叫骂声不断,与萧索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
“兄长,不如就在此处打尖?”年轻的骑士深吸了一口酒肆飘出的醇香,提议道。
年长的骑士精光四射的眸子看了一眼酒肆外招展的酒旗“杏花村”,稍有犹豫,似乎也抵抗不了这醇厚的酒香,颔首道:“也罢,城主的任务已经完成,就在此地稍作休息。”
二人将马栓在酒肆前的树上,吩咐小厮照看好,转身入店,却见酒肆大堂十几张桌子座无虚席,觥斛交错。两个店小二忙碌穿行于酒席间,竟无人理会二人。
年长的骑士眉头一皱,就欲转身离去。那年轻的骑士却面带央求,显然抵御不了这前所未闻的酒香。
好在此时柜台后一个掌柜装扮的青年满面笑容地迎了出来:“二位贵客,欢迎光临小店,请坐……”他环视一周,发现并无空着的桌子,面色尴尬地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如果二位不嫌弃,可与这位王大哥共用一桌。”
那独占一桌的“王大哥”正举杯独酌,闻听掌柜此言,微笑点头,道:“好说,好说,张掌柜尽管安排!”显然与酒店的张掌柜甚是熟稔。
张旭张掌柜等那这两个武者打扮的年轻客人坐下,满面笑容地问道:“客官要几斤酒?”他一边招呼客人,心里头却一震,只因这两个新来的客人眼中偶尔闪过的的精光,像刀子般锋利,以至于张旭感觉自己脸上被那目光划过的地方隐隐作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修道者?他不禁又想起了这三个月来在这异时空所见到的诸般匪夷所思之事。
张旭本是21世纪的大好青年,一天梦醒后就莫名奇妙来到了这个异时空。张旭虽自称为“21世纪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纯属自我标榜),但也不能免俗,到底还是穿越了。至于穿越的方式,他自己也迷迷糊糊地说不清楚。一觉醒来之后,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好在身体还是以前那副身体,他暗自庆幸,要是好死不死穿越到一个女性身上,那岂不是杯具的人妖?
到这世界已经三月,他仍然清晰地记得那天醒来后的震撼心情。那天,他的美梦被叽叽喳喳的鸟鸣声打断,极不耐烦地睁开了眼。然后,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自己却浑然不觉练了很久的“鲤鱼打挺”终于成功了,因为他已经被惊呆了。
张旭环视四周,眼睛越来越圆,越来越呆滞,然后,整个人都石化了。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之后,他才回过神来,喃喃道:“我怎么会在这荒郊野岭呼呼大睡?
而且……那古城不是拍电影的地方么?我清楚地记得昨晚在家里,打坐到10点就睡觉了的……难道最近头被撞过,遗失了部分记忆……这是哪里……”
张旭站在一座小山丘上,环顾四周是郁郁葱葱的树丛,空气格外清新,他觉得自己的视力似乎都变好了。而不远处一座古代的城池,与古装电视中所见一般无二。“应该是某个影视基地吧?”他一边朝古城走,一边嘀咕道:“当务之急,是弄清楚现在的方位……嗯……看下手机gps……”他摸了摸口袋,发现手机还在,急忙掏出来,开机一看,竟然一格信号都没有。“见鬼!”
不久后,他发现了更“见鬼”的事情!这个巨大的城池,竟然不是拍电影的基地!而且,他自己竟杯具地变成了动物园里的孔雀,被那些身穿奇异服饰的人们围观。他跌跌撞撞、六神无主地在城里游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消极地流浪了几日之后,幸被酒肆李老板收留,成为了一名店小二,衣食才有了着落。
作为“二十一世纪杰出青年”,张旭渐渐地从消沉中恢复过来,慢慢地适应了自己“小二”的身份。然而,就在他熟悉了酒肆小二业务、并打定主意当一名光荣的小二后,他的小二生涯竟突然结束了。
收留他的酒肆李老板因老家有事,决意卖掉生意尚可的酒肆。张旭将脖子上挂的水晶坠子拿去当铺换了三十两银子,从此摇身一变成了就酒肆老板。这两个月来,张旭成功地鼓捣出了高度酒酿造技术。当时的酒肆,只有低度酒出售,大约与现代的啤酒相差无几。张旭正是因为意识到高度酒的商机,才决定接手酒肆。要在这世界好好生存,钱很重要。因此,张旭决定挖自己的第一桶金。高度酒的技术很简单,就是在这个世界原有的低度酒的基础上,进行蒸馏。蒸馏之后的酒,浓度极大地提高。酒也不再浑浊,而是清澈见底。
杏花村酒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出售劲道的美酒,名声鹊起,生意一日比一日兴隆起来。张旭整日里忙的脚不沾地,然而看着自己腰包一天比一天鼓起来,他心花怒放,丝毫也不觉得疲累。
他没想到第一桶金这么好挖。就在这个月初,腰包鼓起来的张掌柜买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家奴,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从官府拿到卖身契之后,这孩子的所有权,就归张旭所有了。张旭给家奴赐名为:小二。
有了小二帮忙,黄旭顿时轻松起来,大多数时候都是坐在柜台里偷偷打量街道上的美女,流着口水。这个时代妇女所受限制极少。酒肆外大街上来来去去的人群中不乏女性的身影。黄旭只恨自己眼睛略有近视,看不仔细。而陪伴他在那个世界逛街看美女的眼镜,并没有一起穿越过来。
张旭在酒肆不是很忙的时候,常溜出去四处闲逛。他通过城门口贴着的官府告示,推测出了自己身在汉朝末年的长沙。这让他尤其兴奋,不枉穿越一场,来到了这个他最向往的英雄与枭雄辈出的时代。作为一个三国迷,张旭经常打量街边卖绿豆的大汉,梦想与关羽不期而遇。当然,他也只是梦想而已,关二哥怎会千里迢迢地远赴长沙来卖绿豆?
而让他大开眼界的是“比武场”。汉朝民风彪悍,官府允许私下决斗。双方签下生死状后,就可前往比武场决一胜负,甚至决一生死。这次决斗的双方是一个铁塔般的彪形大汉和一个中等身材的白面书生。在场的大多数人都相信只需一个回合,书生就会被打倒。这场决斗真的只用了一个回合。但结果却是彪形大汉被一击致命!书生用的是剑,那把一直悬挂在他腰间的三尺宝剑。
书生出剑速度并不快,甚至连张旭这种不曾练过武的人都能看清楚宝剑在空中划过的轨迹。
让张旭震惊的是,书生出剑的时候,剑上竟然跳跃出一尺长耀眼的红光!原本三尺长的宝剑,变成了四尺!彪形大汉格挡的大铁锤直接被剑上的红光切为两半,一起切为两半的,还有那个大汉的身子。血肉四溅。
第一次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黄旭当时就吐了。他耳中听到场中发出很多声敬畏的惊呼:“法器!”
法器?原来那把会跳出光芒的宝剑是法器?
书生杀人之后波澜不惊,潇洒地收剑入鞘,转身翩然离去,仿佛只是杀死一只苍蝇。
此后,张旭再也没有去过比武场。这次的比武场之行,也让他意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弱肉强食是永恒的法则,要想不被人宰割,只有变强!
酒肆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此后,黄旭一边坐在柜台里欣赏街上的美女,一边竖起耳朵听客人们谈论。
从这些谈论中,他了解到,这个世界存在着一批特殊的人——修士。修士拥有神奇的力量,杀普通人就像杀蚂蚁一般简单。当然,修士的数量极少,而且地位极高,普通人难以一见。上次比武场的那个白面书生,应该就是一名修士。那个倒霉的大汉,不知怎么竟然招惹了一个修士……
除了修士,还有一批人凌驾于普通人之上,那就是武者。常来酒肆的王大哥就是一名武者。
武者的数量比修士多得多。这个民风彪悍的世界,大约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武者。
“来两斤黄酒!”那个年长的骑士冷冷地道。
张旭正待开口,酒肆常客王大哥已经笑道:“两位想必第一次来杏花村酒肆吧?”
“正是!”那个年轻的骑士笑道。
王大哥看着杯中酒,笑着介绍道:“本店特产杏花酒,比黄酒有云泥之别,何不一试?”
年轻骑士闻着前所未闻的浓烈酒香,早已按捺不住,向年长骑士问道:“兄长,不如来两斤?”
年长骑士点头后,张旭极快地搬来一坛酒,正是两斤一坛,拍开封泥,将酒倒入二人面前的三脚铁杯中。
年轻骑士虽然极想先品为快,却不敢造次,等那年长骑士举杯饮了一口,方才敢喝。只见他一下子喝了一大口下去,早已脸红脖子粗,却大喊道:“爽快,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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