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堡校场,二百四十名撼山军战士被分成了两支装扮不同的队伍。
除了每个战士都有的大狗腿砍刀之外,就是那种笔挺的站姿和两眼中旺盛的战意,是一模一样的。
冉闵没有再做什么战前动员,所有该做的准备工作,他都已经做在前面。
没法,骑兵一向是汉人心中永远的疼,游牧民族那种已经深深镌刻在骨子里的骑术优势,真的很难在后天进行弥补。
这一次出征,冉闵也是学习了胡人的方式,没有辎重,所有的生活用品都由战士们自己负担,简单到了极致,口粮以炒面为主,加上熏制的干肉,至于缺乏的蔬菜等,就采取在途中就地补充!
或许有人会觉得,猎人更懂得野外生存,然而经过冉闵的比较之后发现,像木云这样的采药世家,才是真正的野外生存专家。就以木云来说,不仅仅能够熟练的使用飞爪攀高爬底,还能准确的辨识野外生长的植物,哪些是可以食用填肚子的,哪些是有毒的,哪些是可以充当药材的。
花帽子营已经成了冉闵亲兵营的代号,更是让其他没能进入花帽子营的撼山军士兵羡慕不已,不仅仅是因为花帽子营能够接受冉闵的亲自教导,更重要的是,花帽子营本身就已经是荣誉的代号。
冉闵就是花帽子营里每个战士心中的灯,而花帽子营,又是整个撼山军所有战士心中的灯!
而冉闵,就是这个企业的老板,大老板!
在时间的计算上,冉闵预留的相当充分,出发的时候,正好是腊月初一,也即是十二月一日,从管家堡到密云山,这段距离需要花费的时间并不长,足以让撼山军的战士们保留足够的马力。
如今的木云已经变得成熟而稳重,军旅生活确实能够很好的改变一个人,尤其是跟随在冉闵这样一个极富魅力的统帅身边,想不改变都很难。
“那我们今天就讲一讲…”木云看看周围,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例举的植物,于是他蹲下去,提起手中的大狗腿刀,插进硬邦邦的泥土里,然后撬起一大块泥土来,“看看我们能够在泥土里,找到些什么东西来填肚子吧…唔,有条蚯蚓,蚯蚓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食物…”
光是看木云将一条活的蚯蚓塞进嘴里然后咀嚼有声,有几个坚持不住的战士就已经冲出圈子外面,大吐起来。
冉闵起身,走到圈子正中,拍了拍手,然后接过木云手中一条肥硕的蚯蚓,“怎么了?不能接受是不是?好吧,既然我是你们的将主,这种事情我也不能例外,我相信,蚯蚓一定没有马肉或者是牛肉那么可口,但是,在紧急的情况下,一条小小的蚯蚓,说不定就能挽回你们的性命,让你们活着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军营中来,让你们又能提起手中的长枪和刀剑,继续战斗!”一边说,冉闵学着木云刚刚示范的动作,使劲地勒着蚯蚓的身子,粘滑的触感让他心中有些发麻,但是他不得不继续下去。
“吃!”
“吃!”
“吃!”
苦涩、咸,还有各种难以描述的味道,即便是冉闵拼命想象管中月的笑容,仍旧感觉胃囊在一阵阵的收缩,酸酸的胃液在涌动,怕是只要意志力稍微减弱,那东西就会顺着食道,从口腔当中喷出来。
“看!如果这是一场胜利,那么,我已经胜利了!”
一时间,周遭的土地和蚯蚓算是遭了秧。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撼山军战士,证明自己有跟随将主脚步的资格,所有人都在掘土,他们不仅仅是要找到蚯蚓,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比一比,谁挖到的蚯蚓最大,谁挖到的蚯蚓,最肥,将最大、最肥的蚯蚓吃下去的战士,就是这场战斗的胜利者!
“我不是想让你们重新回到茹毛饮血的野蛮生活,我只是希望你们有更多的生存能力!因为我们的敌人,他们就是一群茹毛饮血的野兽,光是依靠教化和文明,是无法打败这些野兽的,面对一群野兽的时候,我们只能高高地举起屠刀,然后将自己化身成为比野兽还要野蛮的战神,以雷霆之势,将这些野兽,碾得粉碎!”
“碾的粉碎!”
嘴角还沾着泥土和蚯蚓浆液的战士们,随着冉闵一起,高声怒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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