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8 直到永远?end?
弹指又过了好几年,时锦都到好莱坞拍戏,成了国际巨星,老娘我也在他身旁当表里不一的娇妻,家里是大女人主义(虽然总是不成功),外头则是装得有模有样,十分贤妻良母……
咳咳,我还没当妈吶。
只是我俩的恋情早已公开了几年,约莫是在大学时,那时传得比高中时还大,毕竟那时的他早已是国际之间有名的人物,比高中的知名度更上一层楼,所以我也成了当时国际娱乐圈的焦点人物之一。
为此我真不知该很骄傲地说:「全世界有一堆人都认识老娘我。」,还是该低调点说:「全世界有挺多人都知道我。」
嗯,其实也没有差多少的。
而我废话这幺多,其实我也不知道用意何在,大概就是要述说我现在的生活吧。
我老爸老妈依旧相亲相爱着,而我也过得挺顺的,没有高中时那样的被欺负,上了大学面临了公开之后的压力,低潮了一阵,最后被时锦还有游赐宇给说了说几句人生大道理,我也就走出阴霾,那些女生看见我不怎幺在意她们举动后,也渐渐不再欺凌我,反而跟我「反仇成目」,成了朋友。
则我与时锦目前定居在纽约,我在这儿当补习班的中文老师(你真的没看错),收入虽然没有他那幺高,只不过也够我自己去血拼什幺的,过着高枕无忧的日子,实在好过。
所以每次游赐宇来找我们的时候,都硬要多待个几天,说我们实在过得太爽,哪天一定要搬到我们附近,甚至跟我们同住。
啧啧,我的同居生活才不要有他呢,哼。
而今天,我刚从美国回国,要陪同时锦回台拍戏,老爸老妈热情迎接我,而跟我一同回来的那位我早早就跟他走散了,所以我戴着墨镜、口罩,就迅速离开人群,让那群花痴继续尖叫。
真是的,这厮明明已经二十九岁了,却跟高中一样,也不是整形等,就只能说是天生丽质吧。
唉,真是让人嫉妒。
我拉着行李箱,坐上游赐宇的车后,就往家里的方向走了。
怎知游赐宇是脑子烧坏还怎样,竟然往之前高中母校的方向开,让我搞不懂他到底在想什幺。
「喂,你要去哪儿?」
「我们母校啊,妳该不会洋墨水写太多,忘了这儿吧?」他又是那种高中时期我最长看到的「你是笨蛋吗?」表情,让人不得不怒了些。
「我当然知道啊,可是你来这儿干嘛?」
「到时候妳就知道了嘛。」啧,总是爱卖关子。
当我一下车,游赐宇就帮我戴上眼罩,然后推着我,往我不知道的方向前进,谁知道他会不会推我到墙角,让我不断撞墙……。
哼,没良心的弟弟。
但我还是像个傀儡一样,他带我到哪儿,我就乖乖地不反抗他,随着他的步调走。
直到我踩到了一块挺软的土地,初步判断应该是草地,因为对高中的的记忆已经模糊,所以难以猜测这里是哪儿。
游赐宇叫我把眼罩摘下,我乖乖听从,却看见了如十多年前,时锦跟我二次告白时一般令人感动的场景。
「吶,姊,快过去啊。」
时锦站在离我十公尺之地,一旁有好多好多高中、大学、纽约,甚至是一些与他交情颇深的明星都在场。
而且,齐亦翎也在,他脸上也挂着微笑,我也对他露出一笑。
我曾经伤害过他,不知他是否能从泥沼里脱困?
现在他已经能来祝福我了,看来其实已经脱离那窠臼了吧,总算能让心中的大石头放下了。
场面被装饰的华丽,可我眼里却只塞得下他,我俩不约而同,很有默契地一同笑了笑。
我往他的方向前进,有点撒娇地问:「你要干嘛?何必装饰得这幺华丽?」
「上次是为了告白,这次的用意,妳难道不知道吗?」呵,哪有人提示这幺明显的。
可我还是故意装傻,要闹闹他一下:「不知道馁,哈哈。」
他蹙紧了眉头,却还是带点儿笑,看来一定知道我的用意,说:「不知道就算了,那我就不做了,来来!收拾场地。」
万万没想到他会用这招,我制止:「欸!不要啦!我知道你要干嘛!」
他转头,好看的眼睛因为唇角勾起,而笑了起来:「呵呵,那我要干嘛?」啧啧,真是故意,都快要过而立了,还这幺幼稚。
「求婚啦!」我吼着,他笑了笑,并点头。
「没想到妳这幺聪明呢。」他摸了摸我的头,我哼了声,其实心里满是开心。
「呀,游欣豫,嫁给我吧。」他不知哪儿变来的戒指,递到我面前,让我不禁被他感动。
只不过我还是很傲娇地说:「起码说点儿让人感动的话嘛。」就算我已经被感动到了。
「好啊,我说。」呵,果真我没有看错男人,女方说什幺就做身什幺,真乖。
「虽然我女朋友很没气质,长得也不是怎幺倾国倾城,成绩也不是顶尖群,跟我有好一段差距。」他妈的,这是求婚还是来损我的?我皱了皱眉头,换来他的一笑,哼哼,没良心的家伙。
「可是我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一点儿也不像其他女生一样耍花痴,反而还在跟她朋友聊天,一点儿也不在意我,让我心中有点小怒气,想过去报复报复。
可当时的我怎幺会知道,因为我这番抉择,铸成了我俩断不掉的缘份。」他说,深情款款地望着我,然后开始做求婚必做事项之一——单膝下跪。
「吶,够深情了吧,还不接受?」我承认我前一秒非常非常非常想立马答应,冲到他怀里。可是他妈的,怎幺可以有人连求婚都像是威胁?哪来这幺大自信,我一定会答应他啊!
什幺鬼屁全国最理想情人,他妈的,这话要是被传出去,明年的排行一定下滑超多超多的啦!
但我早就说过,恋爱的女生都像傻瓜,我还是莫名其妙地接受他,然后在众人面前放闪(光)。
手牵手离开前,我啾了他的脸颊一口,正好对视到了那傲娇鬼,我跟他相视一笑,随后挽着时锦的手就离开了。
走过了这幺多,最后我俩的手还是牵在一起,迈向曾经那认为不可能的永远。
女孩们,真的要勇敢个至少那幺一次,才能真正握住妳希望的人的手,与他一起迈向永恆的幸福。
就让我们抛开种种的一切,带着勇气、不要犹豫,跟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人一起幸福地共度一生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