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摘星盗圣

第三十四章 千灯镇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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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天。

    阳光依旧,风和日丽。

    好的天气总会使人有一个好的心情。

    可是李慕白的心情一点儿也不好。无论谁背着一个人,走一上午的路,他的心情都不会好到哪去。

    唯一值得李慕白高兴的就是,他背着的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刀疤脸大胡子。

    楚春吟是怎么到李慕白背上去的?

    他们原本手拉着手走在山间下路,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鸟雀呼晴。直到他们在小河边遇到一座独木桥。

    楚春吟道:“你背我吧。”她不待李慕白答应就跳到了李慕白背上。

    你有没有走过独木桥?脚下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你有没有背过你最爱的人走独木桥?那是脚下的每一步会更谨慎小心。因为你不再是一个人。

    你背起最爱的人时,同时也背负起了一种责任。这份责任比整个世界都要重。你需要坚定自己的信心,勇敢地走过去。即使掉下去也要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一个女人若是愿意让男人背她过独木桥。说明这个女人不仅爱这个男人,而且信任这个男人。她愿意将自己的性命安危托付给这个男人。女人也绝不会担心掉落下去,为了爱,女人什么也不怕。

    小小的独木桥难不住轻功天下无双的摘星盗圣李慕白。可李慕白却被楚春吟难住了。

    楚春吟不下来,她的手臂箍着李慕白的脖子,两腿缠绕在李慕白的腰上。这虽不像是一个淑女的做法,可这却是套牢男人的最好做法。

    李慕白只好背着楚春吟,可他不说话了,一句话也不说。不管楚春吟讲故事,说笑话,还是唱歌。李慕白都一句话也没说。

    楚春吟揪着他的耳朵,囔囔道:“你若是再不说话我就亲你。”

    李慕白大叫道:“你亲吧!亲死我算了!亲死总比累死好。”

    楚春吟敲着李慕白的脑袋,笑道:“你个臭流氓!”她又忽然伏在李慕白耳边问道:“我真的很重吗?”

    “我胖吗?”

    “我重吗?”

    “我老吗?”

    “我这身衣服好看吗?”

    女人无时不刻不再问这些问题。她们其实内心都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可是她们还是要不厌其烦的问男人这些问题。

    男人若是遇到这些问题,既不能说真话,也不能说假话。若是敷衍那就更糟糕了。

    男人只有摸着那早已被狗叼去的良心,道:“不管你变成怎么样子,在我心里永远是最美丽的。”

    李慕白的良心还安安稳稳的在他心窝里,所以他道:“亲一下就轻一斤。”

    楚春吟害羞道:“我若是亲一百下,那我岂不是还没羽毛重。”

    李慕白点点头,忍不住笑出声来。

    楚春吟红着脸道:“你把脸侧过来,靠近点儿。”

    李慕白慢悠悠的转过脸,迎接他的不是美人芳唇,而是五个手指影。

    楚春吟忍不住笑的肚子痛。

    楚春吟实在是高兴的无法控制。这个短暂的上午是她一生以来最快乐的上午。

    她第一次被爹爹以外的男人背,第一次跑到树上看松鼠,第一次在树上采桃花。最重要的是,她第一次捉弄李慕白。

    一个男人若愿意背着一个女人窜到树上去看松鼠,去树上采摘花,愿意让她捉弄。至少说明这个男人不讨厌这个女人。

    一个人高兴的时候,觉得什么都是愉快的。

    楚春吟觉得今天的云特别白,阳光特别温暖,枝头的花特别美,树梢的鸟儿也特别快乐。

    快乐就是如此有感染力。一个人即使不快乐,也应该勉强自己笑一笑。就当做为别人笑一笑也好。一个心情再糟糕的人,看到春天般的笑容也会高兴起来。

    快乐会传递,我们都应该感谢那些让自己笑的人。

    他们总算在山间,看见了远处的小镇,美丽的江南小镇。

    楚春吟拍着李慕白的肩膀,笑道:“放我下来吧。”

    李慕白道:“你这么舍得下来了?”

    楚春吟锤着李慕白脑袋,娇斥道:“若是让别人看到,我哪还有脸见人啊?”

    李慕白忽然一蹦三尺高,飞快地跳在树上,急快地奔驰着,他笑道:“你这么厚的脸皮怕什么?”

    楚春吟惊吓地紧箍李慕白的脖子,她害怕道:“慢一点儿!我怕!”

    ————————————

    他们到了千灯镇,手牵着手走进这座江南千年古城。

    千灯镇自商朝就有。

    楚春吟确实害羞,李慕白若真不把她从背上放下来,她或许会咬下李慕白的耳朵。

    “我要你拉着我的手,到镇上去走一圈,让每人都知道我们是……是好朋友。”

    这话虽是楚春吟说的,可当李慕白真正牵起她的手时,她居然害羞的只拉着了李慕白的小指。

    爱情让妩媚妖娆的极乐谷小娘娘变成了清纯可人的邻家小妹。

    一个幽静的小村镇,年轻的小伙子怀揣着梦想出门。那个暗恋他的女子躲在篱笆的后面偷偷注视他。默默地祝福,默默的爱恋。

    人世间总有那多么美好的爱情。

    可为什么有人不去珍惜,而去追求那容易涣散的物质。

    千灯镇确实有很多灯。大红的灯笼挂满了屋檐,或许远不止一千盏。

    千灯镇的人原本也没有那么多。可是今天聚集在这里的人至少有几百人。他们穿着各色的衣服,带着各种武器。

    他们做同样一件事,那就是看着李慕白。

    李慕白只有苦笑,遇到这样的事,他不知道除了苦笑还可以干嘛。

    苦笑也是一种笑。

    笑总比哭好。

    李慕白放下了美人的玉手,拱拳问道:“各位好汉有何贵干?”

    一个中年人道:“为了十万两银子。”他穿着黑衣,带着把用漆黑剑鞘装着的长剑。李慕白知道他是谁,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衣剑客”张泽衣。

    他身后几百号人无不是黑道上有名的杀手或是臭名远扬的恶贼。

    楚春吟忽然挡在李慕白面前,她叫道:“是不是天尊让你们来的?”

    张泽衣摇头道:“我们只是同时接到李慕白行踪的消息,却也不知来了这么多人。”

    天尊要杀李慕白确实不用自己动手。

    楚春吟快哭出来了,她嘶哑道:“不!你们不能杀他!天尊答应过我!他明明。。。”

    “这多么人分十万两银子,分得清?”

    声音来自众人的背后,音色如春风中的风铃,定然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众人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豆蔻少女,她穿着又红又喜庆的新衣服,有又大又水汪的眼睛,两条长长的马尾辫,红红的布鞋包裹着她的小脚。

    李慕白不禁惊讶,这少女正是常也那白衣老人一起,喜欢听故事的少女。

    张泽衣问道:“小姑娘是谁?”

    少女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俏皮笑道:“你们不用认识我,只有认识我爷爷就可以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