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偷窥

第三章 偷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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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偷窥(一)(本章免费)

    大学培养的是彻头彻尾的空虚和无聊。

    大学过去二分之一的时候,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对着湖面吼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吸完第九支烟。第九支烟烟头被我的手指轻轻一弹,像流星般划出完美的抛物曲线落入湖水中。“嗞”地一声冒出几缕烟,便像吸足水的浮尸般随着涟漪飘荡不定。所以水面上七零八乱地漂着九条浮尸。我当然知道这是不环保不道德的行为,但这湖方圆十公里混蛋得就是没有一个垃圾箱。

    最主要的是我觉得吸完烟后这样扔烟头很潇洒,很有痞子气。例如董布就是这样做的。当然他弹射烟头的出手速度,空中划出的曲线,落地的掷地有声是我所不能及的。他就像一头训练有素的德国牧羊犬,动作娴熟,浑然天成,完美无缺。而且带有卓然超群的霸气。这是上上等的痞子气,是修炼成仙成圣的痞子气。

    我可以举出两个例子让你不得不佩服他。例如,在经过教室走廊的垃圾箱时,他可以准确无误地将烟头射入垃圾箱中。眼睛不用看,手不用伸,很自然地走过去。似乎那些垃圾箱就是为他设置的,但凡他在哪里丢烟头,那些垃圾箱就乖乖地迅速地出现在烟头落下的地方。年轻懦弱的辅导员找他谈话时,他的烟照吸不误。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轻松地夹着烟支,左手插在裤袋中。他一米八的身材显得身材瘦小的辅导员甚是可怜,好像巨人与矮人的对话。辅导员每说完一句,他就啧啧地吸一口然后吐出。那烟雾首先由上往下铺头盖脸地从辅导员的脸下来,随即又升腾而起。就是说,可怜的辅导员要经受两次烟雾的缭绕。搞得他咳个不停。辅导员无法忍受问他可不可以将烟熄灭。他当然应允,无名指用力地一弹,亮红的烟头应声落地,像拧息他的电动车般轻而易举。待老师训话完毕,转身走后。他耸耸肩,响亮地吹一个口哨,薄薄的嘴唇挑出不屑一顾的笑。然后把手里四分之一长的烟支准确无误地弹射入五米开外的垃圾箱。这时,在我看来,仿佛他身上有无数个烟头在四处飞溅,那些烟头又仿佛闪亮的火花四处飞溅。他十足韩剧里的淘气王子。

    当然不是人人都能达到董布那般的极致,因为这需要七分天赋,三分练就。好像这世界所有的事物都会两极分化一样,有的处于这一极,有的处于那一极。吸烟也如此。与我同宿舍的周虚就处于另一极。人如其名,他长得病恹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其实他长得挺漂亮,一头潮湿乌黑的头发,一个悬直笔挺的鼻子。但我无法忍受的是他每隔一会抽一下鼻子,好像总有无穷无尽的鼻涕流出。其实根本没有,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流过一次鼻涕,甚至感冒风寒也没有鼻涕流。这可怜兮兮的家伙有时让我非常讨厌。他抽烟时鬼鬼祟祟,一点都不潇洒,好像有一支缉烟特警队在监视着他似的。他对抽烟有严格的规定,一天抽几支,什么时候抽,在哪里抽。例如他从不在公共场所抽,不在年纪长的人面前抽。我觉得这像第二十三条军规一样愚蠢至极。他的烟头从不乱扔,确认拧息后,规规矩矩地放入垃圾箱中。在这一点上,我比他潇洒,比他有痞子气。

    上面我说得过多了。但不吐不为快。大学就是这样一个混蛋的时期。你可以什么都不做,但千万别缄口不说话。

    我实话实说告诉你,上大学以前我是十足的乖孩子,烟酒不沾,学习认真刻苦,要不也就不会挤上这所所谓的名牌大学来。问题是,环境造人,大学就是制造人的空虚和无聊。课索然无味,读的专业不知道将来能干些什么,老师个个自以为很有造诣地吐沫横飞,两百号人像沙丁鱼似的闹哄哄地挤在一起,四年后,这些毫无特色的沙丁鱼再流向社会各个角落。与其在课堂上听得昏昏欲睡,还不如到处闲逛。我就是在这个时期养成闲逛的习惯。我被大学城的风景深深吸引。纵使我在大学城游历了一遍又一遍,但从来不感到厌倦,总能从中看出点美来。就这一点来说,我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并且善于捕捉美。

    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闲逛。这仿佛成了我大学人生中的一个标志。我坚信它以后能成为我引以为傲的东西,并且能对我的后代娓娓道来。正如阿甘的“跑”一样,成为他个人独特的印记。所以,在晴空万里的某个下午,当你在大学城看到一个穿白衬衣黑裤子,阿迪达斯鞋,戴鸭舌帽的男性青年,那很可能就是我。但你若想找到我,那是挺难的一件事。我像野猫一样四处出没,从不会在一个地方固定闲逛。

    夏末的一个傍晚。天空呈现一片淡淡的火烧云。草地的形状和房屋在夕辉下投射的阴影已清楚地勾勒出秋天的来临。一些飞鸟在六七点钟时光的天空振翅而过。看了一个下午的电影,又和几个素未谋面的网友瞎聊了一通。突然感到疲惫不堪和如潮水般袭来的空虚。我关闭电脑,抓起一包双喜烟,准备到某处闲逛。走到楼梯口时,却不知要到哪里去。我在脑里一一搜索最近没去的地方,中心湖,博物馆,购物广场?……踌躇间,七楼楼梯间那一片柔和得几近像水的灯光将我吸引。我决定到楼上看看。这是一片旧公寓区,灰色的石米墙,狭窄的楼梯,潮湿的空气。我住五楼,六七楼一直空着没人住。在这栋楼住了两年多,我居然还未一次到过上面的楼层。

    我顺着楼梯往上走,过了七层后,看到一道无门铁栅。楼梯间一片狼藉,丢弃的烟头,污秽的卫生纸团,一张油腻的2004年12月27日报纸,几瓶东倒西歪沾满泥尘的啤酒瓶。通往天台的出口被一道厚重深沉的铁门镇住。它是如此的密不透风,以至给人错觉,外面应是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有别样的一片风光。而且它被一把巨大的铁锁锁着,更是加深我无边无尽天马行空般的畅想。

    我有点垂头丧气地坐在中间阶梯上,点燃一支烟,啧啧地抽起来。我无聊地顺脚推掉脚跟前的一个啤酒瓶。啤酒瓶咣当咣当滚过阶梯,叭地一声摔个烂碎。然后我看到一张发黄的折叠起来的信纸。我好奇地翻开来看,上写:

    x思羽(姓氏模糊不清)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我苦苦追求你这么多年……

    ……圣诞节那个夜晚,在购物广场看到你和xx(名字没写出,大概不愿写)深情地拥抱在一起,你知道我有多难过……

    ……(中间一段没有)

    ……还是罢了……

    至此完。这肯定是哪个失意的家伙留下的,看现场留下的物品便知。我想起那张油腻报纸的日期。两年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应当是晚上,这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曾有一个失恋青年自斟自饮,顾影自怜。

    呸!我吐掉吸尽的烟蒂,把信纸揉成一团,狠狠地向前砸去。可怜可笑的家伙!我心里暗暗骂道。

    骂完后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仿佛那信就是我写的,那个可怜可笑的家伙就是我。

    因为几年前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我高中时期喜欢的一个女孩儿。我写了封情书向她倾吐我的心迹。不料她回信说,4k大的一张信纸仅有一句话,你不够帅!这句话当时就深深刺伤了我的眼睛。至今仍使我的心隐隐作痛。这句话使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无啻于清末时期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如今东亚病夫已雪清,“你不够帅”却永远无法雪清,即使能,也是猴年马月的事了。

    我发誓我日后见到她,一定要把她按在墙上强吻她。我就是要痞子一点,要流氓一点。王朔说,我是痞子我怕谁。这话正中我下怀,聊以慰藉。

    董布就是又痞又帅的人,我不够帅,但可以痞一点。这年头女孩子就喜欢痞子,你越是痞,她们越像蜜蜂一样嗡嗡地围着你转。董布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校一个多才多艺的校花级女孩就是被董布的痞子气征服。因为围在她身边转的更帅气的男孩不计其数。当然董布征服过很多女孩,其中有两个是我看上的,但都被他捷足先登。这让我很来气。我至今一个恋人没有,现在连看上的也没有。

    我点燃第二支烟,慌闷地四处张望。回头看到那扇厚重的铁门时我更加来气。这时我却看到一点惊喜,一条锈迹斑斑的钥匙横在门槛上。许多人也许就是一眼扫过,决不会将它和那把巨大得有点滑稽的锁联系起来。或者有也赖得去理会。我说过我一直很无聊,时间无处打发,所以我不会吝啬我的时间,去捡起那把钥匙,将它插入锁孔中,用力地一拧。

    啪,锁干净利落地打开。我好像被拯救了般。我记得电视画面上遇难的矿工被营救上来,见到地面上的光时也是这种心情。我弄不明白为何我会有这种心情。

    夏末清新凉爽的风扑面而来,一下子驱散了楼梯间阴晦湿重的空气。

    我首先看到南面那些低矮愚蠢的教学楼,仿佛通通被我踩在脚下。东面隔江的几根大烟囱突突地冒着浓烟。据说大学城岛上长年雾气不散与它有关。

    近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水泥筑成的蓄水池,横在地面上的水管呜呜地发出沉闷的声响。

    诚然,这里的风景没什么看头。但被凉爽的晚风吹着,我还是感到一点兴奋。

    北面的公寓楼倒值得一说,它是女生宿舍楼。离我这栋宿舍很近,约摸三十米远。女生寝室的窗帘长年累月拉合着,门也关得严严实实。这三十米远的距离和女生有点过度的掩蔽给男生无穷的想像空间。我知道每天晚上有无数个男生躺在床上想着对面的宿舍楼意淫。例如周虚就常常在我们临睡前挑起这样的话题。他是个想象力极其丰富的家伙,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他十足的痞。

    中间的空地种着三棵树。一棵凤凰树,两棵香樟树。我眼前的这棵婆娑的凤凰树据说已有一百年树龄,高大繁茂的树冠诗意恣情地扩展,几乎与宿舍齐高。一到夏天便开满一树星星点点红色的花。

    我站在原地转动着身体,四处眺望,想找出点什么景致来。

    若不是那只鸣叫着突然振翅腾空而起的飞鸟,我绝不会往那个方向望去。透过一处稀疏的树冠,我看到一幅令我心跳加速,脸红耳赤的画面。

    这情景有点像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马小军在米兰的房间拿着望远镜四处转动时,看到墙壁上挂着的一幅米兰穿泳衣的照相。

    没错。我看到一个女孩,远比电影震撼多得多。女孩正在洗澡间淋浴!

    我看到是她的背面。她的长发绾结成团盘在脑后。她手举着喷洒器,仰起头,水顺滑地从她纤瘦的背脊流泻而下。背脊骨微微凸起。

    很快她便转过身体来。她小巧挺拔的乳房在我眼前暴露无遗。这让我全身血液沸腾,心跳加速到顶点,呼吸变得不畅。

    我还是感到羞耻和罪恶,害怕也有,怕她能看到我。我很快藏到水塔的一根立柱后面。背紧紧地贴着温热的墙壁,大口大口地喘气。但鬼使神差地探出头看了三次,两次看到她的背面,一次看到她的正面。

    我大致看清了她的脸蛋,是个美人儿。我的视力极好。这又是我引以为傲之处。若不是体重偏轻,很可能早被航空学校招去。我确认她不可能看到我。因为天色已黑下来,而她的洗澡间却是亮着灯光。

    第四次去看时,已经觅不到她的影踪,洗澡间一片漆黑。

    我使自己平静下来,坐在一截废弃的水泥墩上,点燃第三支烟,啧啧地吞吐烟雾,整理头绪。

    我在思索刚才的一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在我的视野里出现?我得弄清它的来龙去脉。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不啻于去解一道高次微分方程题。

    吸尽第三支烟的时候,一幅清晰的、合理的画面在我脑里浮现。

    首先是洗澡间的窗玻璃,它分成上下两格,上格玻璃不知什么原因缺失。估计就是击碎或坏掉。对女生来说,这很应该重新安装一块玻璃上去。但问题就在于这棵枝繁叶茂的凤凰树。在任何人看来,这棵凤凰树就是天然的窗帘。

    从这间宿舍所处的位置看,十分安全,位于最顶层和最偏角。即使没有这棵树,同楼层宿舍的男生也看不到洗澡间内的情景。

    仅仅站在我这个位置,也只有这个位置,才能看的到。楼层高了一层,可以俯视,且恰好这一处枝叶稀疏,由此构成一条畅通无阻的完美的俯视线。

    就是说,那幅画面日后可能还会出现,我还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看到。

    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晚上,我彻夜失眠。那幅画面在我脑里不断浮现。那是一幅真实的、活生生的场景,不同于曾经看过的毛片中那些下流肮脏使人腻烦的镜头。它在我内心深处造成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和冲击。从未想过,女性的身体的美会以这样一种形式在我面前呈现。距离使它变得圣洁、温馨和神秘。可惜我不是一名画家。它是我在大学城,抑或说二十年过往的岁月中看到的最美的一片风景。

    它在我脑里久久萦绕不去。

    我被这片风景深深吸引。第二天黄昏,我不自觉地再次来到天台。我倚在墙上不断地吸烟,等待那片风景的出现。可是心里却充满矛盾。罪恶和渴望在我心里不断斗缠争执。我极希望它只是昨天的一次偶然事件,或者是一个幻觉,突然出现,很快消失。而且我担心我的生活会因此改变。

    这时我却莫名其妙地想起董布又痞又帅的情形。他亲过多少女孩子的嘴,搂过多少女孩子的身体。我竟一次没有。混蛋得连手也没正儿八经地牵过。所以我看看女孩子的裸体算得了什么。对董布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在这一方面来说,董布不能不说是我很好的一个导师,在某些时候,他总能像一个电力充沛的激发器,能挑动我的勇气和冲动。这类似启辉器在黑暗的时刻把日光灯激亮。所以道不道德,合不合礼法,这不是一个痞子应该考虑的问题。

    快七点的时候,那片风景如我预想的一样,再次在我的视野里出现。这次我镇静许多,不像昨晚那样不知所措,躲躲闪闪。这才是一个痞子的表现。作为真正痞子的其中一个最大原则是,永远不能在女孩面前畏首畏尾和掉价。

    要命的是,第三天早上在食堂,我和她近距离打了个照面。昨天开始我就一直心绪不宁。打早餐的时候端着盘子迎面就和一个女生撞上。我吃惊得——或许惶恐多一点,眼珠子就要瞪出来掉在餐盘上。竟是她!我慌乱地赶紧把头低下去。生怕她从我毫无遮拦的眼珠里看到我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没事。她十分轻松地说。声音柔和甜美,嘴角轻轻上扬。我什么也没说,像一根石柱杵在原地不动。随后她带着一丝笑声离去。我目送她远去的背影。她穿一双叩击地板笃笃作响的公主鞋,身上一条浅蓝色的流苏裙,微卷的浅棕色长发。我发现她穿着衣服的样子比裸体时要好看很多,更加迷人。

    直至她的背影在我的视野消失后,我暗暗骂起自己来。刚才我表现得没有一丝一毫的痞子气,简直像蔫了的常青藤蔓。我想我应该这样。嘴角掠过轻浮的微笑,头扬起,眼睛尽量向上看,用轻松调侃的语气,最好像《樱桃小丸子》里的花轮,说“嗨,宝贝,没事吧”。未等她开口,便直盯着她的眼睛看,直到盯到她躲闪不及,落荒而逃。然后再对着她的背影哼哼笑两声,当然不要笑得太大声。如果是董布,他势必会这么做。那混蛋小子我非常了解他。

    课堂上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是不是世间的事情都有这般巧合。为什么我会撞上她呢?是不是说明了一种缘分?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到她,使我有一种温暖模糊的印象,或许我们见过面,甚至擦肩而过未定。只是那时她未能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她不是使人眼前一亮呼吸不能自抑的极致女孩。她的美丽是与世无争,隐匿在人群中,如栀子花般默默地散发着她的幽香。而一旦你闻到这种幽香,就会不自觉地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痞子来说,这种女孩是危险的,十成会被她驯服,生活被弄得一团糟。

    那个坐在最后一排,穿白色衣服的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四十岁上下,打扮时髦的哲学老师把全班所有的目光都导向了我。

    叫你呢。坐在我旁边的周虚拉拉我的衣角,小声地提醒道。

    我浑浑噩噩站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肥胖的哲学老师。她那张圆脸的妆化得特别好笑,总让我想起日本艺妓的脸妆。

    我半晌没有出声,掉过头看窗外稍稍有些泛滥的阳光。

    发什么呆?你们就是这样来读大学的吗?……很快她便进入她夹带有哲学语句的说教。一个老师骂人都带有她的专业语句,真不能不让人佩服。

    周虚把书本打开,指给我能回答问题的那段文字。我不理睬他。他另一个讨人嫌的特点是热心过度。

    你怎么不出声,怎么老是发呆不听课?她对我的无礼感到恼怒。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你的课总想睡觉。我用调侃的语气回答了她。全班哈哈大笑起来。

    周虚仿佛是他闯了弥天大祸似的,缩成一团,紧张地不断抽鼻子。与我同排坐在角落的董布则向我竖起大拇指。未到三十分钟,我就看见他很痞子很霸道地亲了五六次陪他来上课的校花女孩的嘴。

    哲学老师没有气急败坏地数落,相反她幽了我一默。她说,不是睡觉吧,肯定胡思乱想地在想哪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你是单身汉。全班更是哄堂大笑。

    倒是我气急败坏地一屁股坐下来。随即她转过身去写板书。这时她全身的肥肉就跟着她写字的速度和力度作频率不同振幅不同的抖动。她特别爱穿紧身衣服,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想穿紧身衣服来减肥。给人感觉就是一头五花大绑的猪,身上的肉沟壑交纵。这倒人胃口的身躯立马使我想起那个女孩美丽的裸体。那片风景总使我如被春风吹拂,起码觉得大学生活不会空虚和无聊到令人绝望。

    一连几天,每当黄昏时分,我都像野猫子一样蹿上天台。而她也总在七点左右的时光准时出现。没有一次令人失望。她仿佛是一个善良的女神,悄然不觉中用她美丽青春的身体慰藉着一个孤寂男孩空虚的心。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看到她使用的沐浴露瓶子外观与我用的很相似,樱雪牌。所以我暂且叫她樱雪。况且这个名字正符合她。我也大致弄清她宿舍的情况。与她同住的还有三个女孩,一个长相普通,一看就是沉默寡言类型的。一个胖胖的,看上去性格十分开朗。还有一个比她身材高挑许多,打扮时尚精致,算得上漂亮的女孩。

    自从拥有这个天大的秘密之后,我便经常在天台流连忘返。白天上课听得昏昏欲睡的时候,我会从课室逃出来,独自一人在天台徘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一罐接一罐地喝啤酒。并且时常望向那扇破损的玻璃窗。纵使我知道白天那幅画面不可能会出现。但我仍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满足。

    半个月后,我不可避免地想到那个词——偷窥。这个词一次又一次敲击我的神经和心灵。夜晚,白天,无时无刻。并使我一度想到那个更可怕的词——偷窥癖。这个词使我身心倍受折磨。我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偷窥癖。

    后来我查了一些这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并且和一个交好的朋友——心理医生,很隐晦地谈了这个问题,确认自己没有偷窥癖。

    两个理由很有说服力地说明这一点。一,我是偶然间撞上的,不是有意识有目的去寻找女性身体窥视。二,前前后后我只看樱雪一人的身体,与她同住那三个女孩的身体我一次都没看。即使那个身材高挑撩人心弦的女孩洗澡时,我也是避之不及,瞟也不瞟一眼。就是说,我仅是个痞子,且是一个负责任,做事有原则的痞子。

    按照那个心理医生朋友的分析,其实我是爱上了她。我不否认这一点。如果我追到她,她成为我的女朋友,甚至不远的将来成为我的妻子,那么就和偷窥一点扯不上关系,充其量来说,我不过是提前看到了她的裸体而已。说不定到新婚的那天晚上,我告诉她这件事,她故作生气地拍打我的胸脯,娇嗔地责骂道“你这个坏蛋”。现在唯一考虑的是如何把她追到。想到这,我如释重负,心情豁然明朗。

    从此我由每天在天台流连,变成每天尾随她去上课,吃饭,自习。且窥视她洗澡的次数减少为一周一次,而且成为一个不可更改的规定,只能少,不能多。这听起来似乎和第二十三军规一样可笑,但我说过我是一个负责任,有原则的痞子。

    可是我一直没有很好的机会结识她。虽然有点痞,但不够帅。高中那个女孩的话至今仍在打击我的自信心。但我仍坚持着不露声色地寻求和制造机会。

    上课的时候,我只跟随她到教室门口,便跑去上我的课。我是不敢进去坐着一起听的。若进去听课,必定会暴露行踪,甚至意图。

    只有晚自习,我才与她同坐在一个课室。一直陪她到她自习结束。当然,我会拿几本书作作样子,毕竟不能两手空空,坐在那里盯着她一直看。而且也不能几个小时分秒不缺地盯着她看不止,到底会眼涩脖子酸。于是也就看起书来。以前我是从来不看书的不自习的。周虚注意到我这一反常行为,经常抽着他的鼻子说,母猪上树啦。

    一个月后,我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习惯。她最喜欢穿浅蓝色和卡其色且带有碎花的纺纱裙。喜欢吃鸡肉和西洋菜,不吃韭菜和竹笋。一个星期去超市购一次物。骑一辆捷安特牌脚踏车。很少发短信和打电话,估计尚未有男朋友。每天在课室自习是在看考研雅思的书。

    她学习的时候非常专注。腰挺得直直的,几乎纹丝不动。我看着她窄瘦的双肩和单薄的腰肢,感到微微的心疼。她这么努力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这恐怕是我这些痞子永远无法弄清的事情。她思考问题的时候,最爱鼓起粉红的腮帮和嘟起小巧的嘴巴。要么背靠在椅子上仰起头,一个劲地翻眼睛。困倦时,她会用mp4听一会音乐,双手托着脸颊,闭合着眼睛,微扬起头,细长光洁的双腿叠架在一起,用鞋尖轻轻叩击地面。这个时候,她最美丽动人。每当此时,我会作一些不正当的臆想,如拥抱着她亲吻她的小嘴。或者想起她沐浴时的裸体,觉得与雷诺阿的油画名作《金发浴女》及其相似。

    我终于在两个月后结识了她。

    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搞的,诺大的一个自习室空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好像所有的男女倾巢而出都去参加某个狂热的舞会派对了似的。这让坐在离她位置不远的我感到窃喜。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结识她的机会。我在琢磨着各种各样与她结识的对白与场景。比如说,“我的笔没水了,可以借你的笔用一下吗”“你是在准备考研吗,我也有这种打算呢”,这些太幼稚又没格调,一听就知道是在搭讪女孩的套话。还有“嗨,宝贝,我们认识一下吧”,这些太痞子气且随便,非把她吓跑不可。

    半个小时过去,我迟迟没想出来,又担心她会因为课室空荡荡的而突然走掉。我越想心越急,越心急越想不出来,越想不出来越……

    啪,课室突然黑下来。她惊讶地“啊”了一声。不单是这个课室黑下来,而是整栋教学楼都黑了下来。肯定是我的婆婆妈妈激怒了电神。

    我摸摸索索掏出打火机,又在书包里胡乱摸了一把,摸出四五支生日蜡烛。我才想起前几天参加朋友的生日晚会,因为看到造型可爱,雕刻有流氓兔卡通形象的蜡烛,便顺手牵羊拿了几支。流氓兔是痞子的象征,我们痞子一直奉它为精神偶像,当然不能放过任何与流氓兔有关的东西。

    我点燃蜡烛,课室一下子亮堂起来,我很自然地举着蜡烛走到她身边。摇曳的烛光照亮了她的脸庞。她对我报以感激的微笑。

    我以为她会收拾课本走人,没想到她对我说,

    能不能坐下来?

    我激动得简直想要围绕课室小跑几圈。

    非常乐意。我在桌面上滴几滴烛泪,把蜡烛竖起来。

    你怎么会有蜡烛呢?她好奇地问。

    我告诉她是在朋友的生日晚会上拿的。

    嗯,是流氓兔呢。我非常喜欢流氓兔。看来她不排斥痞子。

    我总觉得以前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说。

    是吗?我也有这种印象呢。

    哎呦,你怎么拿了这么多?她看到我手里的另外几支。

    朋友买多了,不拿白不拿。

    把你的东西拿过来吧。她扑闪着长长的睫毛说。她的意思是准备和我一起秉烛夜谈。

    你经常来这里自习嘛?你在学什么呀?

    英语四级。我考了两三回都没有通过。我尴尬地笑笑。

    一看你就知道你是不爱学习的男生。她说的倒直接,毫不拐弯抹角。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

    林晨雪。

    还好没让我失望,和樱雪的韵味意境相差不远。

    樱雪。

    我莫名其妙地说出了这个名词。

    樱雪?什么樱雪——

    因为我看到你在用——

    嗯?她疑惑地看着我。

    哦,我是说我在使用樱雪牌沐浴露。我感觉樱雪这个名字跟你的气质和内涵很贴近。

    哦?是吗?她咯咯地笑了。我也是在使用这种牌子的沐浴露呢。

    看来我的视力好得无话可说。

    你喜欢这样叫就这样叫好啰。她嘴角荡出愉快的笑容。

    接下来,我们对烛畅谈。我们聊得十分投机,天南海北地聊了近两个小时。直到最后一根蜡烛点完,我们才离开课室走下楼去。走到教学楼入口处,看到宣传栏贴着一张通知:

    本教学楼今晚将进行电网检修,八点半开始拉闸断电。

    呵呵。她扑哧笑道,看来我们两个都是糊涂虫,睁眼瞎。

    在公寓游廊告别时,她说,今晚很开心,谢谢你。你人挺好的,明天见吧。

    晚上,我第二次彻夜失眠。并且做了一个决定,不再偷窥她洗澡。

    从此我和樱雪开始了朋友的交往。

    一段日子过后,我才知道她的家境十分优越,父亲在本市经营着五家连锁超市。她如此努力学习是在准备出国留学的考试。

    不能与她见面的时候,我就在天台流连。密切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有时候她会对着镜子挤她脸上那几颗若隐若现的小痘痘。这时的她最可爱。每隔三四天,她会端来脸盆放满水浣洗她的长发。阳光灿烂的天气里,她会抖动她那张印有大幅流氓兔图像的被单晾晒。这时我会把自己想像成那只巨大的流氓兔。

    我这种偷窥也不是一无是处。

    这几天以来,我经常看见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在宿舍楼下徘徊,行踪鬼鬼祟祟。两个早上都听到有人说某人的单车昨晚被偷了。而这天晚上,我又一次看到那青年。这次他出现在女生宿舍楼下。观察了二十分钟周围的情况后,他把魔爪伸向了一辆我看着非常熟悉的单车。樱雪的车。

    好小子!你运气不好碰见了我!我赶紧用手机给保安处打了个电话。

    不到三十秒钟,几个保安就出现了。他们把青年捉住后,很快惊动了周围的一些学生。

    保安和学生将青年团团围住。保安在审讯青年的同时,其中一些曾经被偷过单车的学生使劲对着青年又踢又骂。

    很快,樱雪闻讯赶来。而且我还看到董布。他嘴里叼着烟,推开一拨围观的人群,十分有气势地在青年背后一站,吐掉口中的烟,抡起他的右脚对准青年的屁股狠力就是一踢。我想青年对这一脚肯定是永生难忘。

    我领略过董布的脚力。我和他认识就起源于一次在一起踢了一场球。他是校足球队一员。被称为校队里的贝克汉姆。他的右脚力大无比。那次我飞身去挡他射出的一记远球,结果脚打滑没挡好,球重重撞在肚子上。我躺在地上呻吟了竟半个小时。幸好是长距离的远球,并无大碍。从此我和董布结识并交好。不知我身上哪种特质吸引了他。他对我总是关爱有加,对我生活的某些方面加以指导。并常向我倾吐他的心事。虽然我不太喜欢他的行事风格和自以为是,但我并未因此而拒绝他。因为他身上有种特质,那种特质是所有少男少女渴望想拥有的,他们会为之着迷,为之疯狂,连我也不例外。当然不是仅指他身上的痞子气,而是还有一些东西,例如机敏,冷静,成熟。就他诚恳地向我倾吐心事这一点,我便无法抗拒他。

    他常常介绍女孩子给我认识,甚至他那些过气的女朋友。当然我知道这些女孩子也许都被他“糟蹋”过。

    前几天他拉我去酒吧。喝酒期间,他又给我介绍女孩子。那女孩是嘻哈风格女孩,一身前卫新潮打扮,不时地从小背包里掏出镜子整理她的头发和脸妆。

    董布为她介绍我道,中国最后一个一九八七生处男。

    哦,是吗?女孩停住手中的唇膏笔,咯咯地笑起来。然后坐到我的身边,一个劲地往我身上蹭。

    我和她对饮了几杯,然后上了一趟厕所。待我从卫生间出来,她早已在卫生间门口旁候着,她拉我进一个单人包间,关上门后马上抱住我。

    听说你连吻还没和女孩子接过吧?她扑闪着黑黑的睫毛,嘻嘻笑着说。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吻住我的嘴。我除了尝到一股杂七乱八混杂在一起的酒味、烟味、唇膏味,和闻到她脸上强烈的劣质的化妆品味,什么也感觉不到。并且觉得把初吻给了她有点得不偿失。

    果然还是第一次嘛。她有点得意地说。来,脱去我的衣服。

    我把双手搭在她柔软的双肩上,看着那层薄如蝉翼的衣服,忽然想到樱雪的裸体。我想,这层薄薄衣服下的身体肯定龌龊不堪。我毫不犹豫地一把推开她,迅速回到原来的包厢。

    随后,那女孩气急败坏地跑出来,扬起她的小背包砸向我的脑袋,对准我的小腿骨,狠命地踢了一脚。

    混蛋!她扔下一句话就气势汹汹地走了。 2k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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