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范小三东宫日常

范小三东宫日常_分节阅读_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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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完衣裳,范思卿也没在自己房里用早饭,缓步去乐寿堂,打算同老太太那混顿饭吃,不得不说,乐寿堂蒸的小点心,比太子那还要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喜欢看什么样的剧情流

    撕逼女主还是同太子不清不楚呢?

    ☆、第 10 章

    要不说古人的个人隐私意思弱呢,你看看,从老太太到他娘在到他爹都知道了范思卿春梦事件。

    范思卿的娘,范夫人来找老太太商量:“娘,思卿也是大了,您看是不是在他安排个房里人。”

    按理说自己的儿子,安排个房里人,委实是不用因为这点小事来麻烦老太太的,可范思卿自小就养在老太太眼皮子底下,不看看老太太是什么意思,范夫人还真不敢自做主张。

    老太太半眯缝着眼儿,这么多年也不见老,反倒精神熠熠,就是头发从花白变成了全白,被丫鬟整整齐齐的梳到脑后,盼了一个髻,大概是在家里,并没有带太多的发饰,只在后边插了一个镶着祖母绿的扁方。

    范夫人等了半天老太太也没开口,也拿不准老太太的意思,只好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

    好在老太太不是有意难为她,就在范夫人要把此事揭过时,老太太慢悠悠的开口:“小三儿才都大啊,等再两年也不迟。”

    “是,媳妇省得了。”有说了几件事后,范夫人才退下。老太太一直不管事,但是凡是和思卿有关的,却是除了她谁也做不了主,范夫人想,这样也好,思卿同太子太近了些,是福是祸谁能说的准呢,有老太太守着,自是不会差太多。

    范夫人走后,老太太闭着眼睛,小三儿是她亲手带大的,自然舍不得,可太子…她得给小三儿想个好出路啊。

    范思卿还在宾客来厢房傻乎乎的同太子吃饭,并不知道他梦想中的两个通房已经飞了,拿着个云片糕吃的开心。

    卫惊风用的到不多,一直在旁边看着范思卿吃的欢快,不时给他夹一筷子菜。看范思卿脸上粘了一个饭粒,伸手就拿了下来。

    范思卿被吓了一跳,然后脸可耻的红了。

    喂喂,你脸红个什么鬼?一个拿着叉子,长着尾巴的小恶魔版范思卿在心里喊。

    放屁!不知道老子现在正敏感着嘛,脸红能怎地!另一个小恶魔比第一个更为嚣张的吼了回去。

    对哈,我刚那啥那啥,你就那啥那啥,太子,你不厚道啊,范思卿用小眼神撇着卫惊风,看卫惊风一脸的不解,范思卿也有点不好意思,也不怪人太子,是咱自身的问题。

    刚刚还觉得太子不厚道的范思卿突然有点心虚,干笑了两声,把最后一块云片糕塞到太子嘴里,没想到用力过猛,把手指伸到了太子殿下的嘴里。

    卧槽,嘴里!?

    卫惊风一直在看着范思卿,看他一会儿怒气冲冲的瞪自己,一会儿向自己笑,只觉得萌的要死,当然,各位如果不嫌弃男主女性化,太子变身霸道总裁的话,还可以换另一个颇有小言风的形容词:可爱至极。

    太子一个没留神,香香软软的云片糕伴着皂荚的香味送到了眼前,身体的反应快于大脑的思考,张口含住,只觉得少年的手指比云片糕还要香滑上三分,等到范思卿将手指抽走,心里瞬间就空出了一块,失望万分。

    再等等,再等等,等他长大,卫惊风的眸子暗的惊人,仿佛要把世界湮灭。

    把手伸进人太子嘴里,这事那是仅仅尴尬两个字能说清的,反正范思卿是觉得自己脸都要烧起来了,憋了半天,冒出来一句:“吃饭前我可洗手了啊。”

    卫惊风一愣,最后大笑起来:“你啊,你啊。”怎么能这么招人疼呢。

    两人其实是约好踏青郊外的,虽然踏青这种活动都是在阳春三月,小草嫩嫩的吐着芽儿,现在果子都快结完了,再叫做踏青略有牵强啊。

    太子出门,虽说是便衣,可明里暗里护着的人可不少。你说那么多人护着,还能碰上端王爷和苏小妞,范思卿表示自己真是十分的不解啊。

    太子显然也是看到了二人,心底有些不喜。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给范思卿剥栗子吃。

    有些人不是你想看到就能看到的,对应来讲,有些人不是你想看不到就看不到的,比如男女主角。

    赏花会的第二天,不知母亲从哪里听来的自己同苏家小姐相谈甚欢,竟让自己娶她做王妃。其实也不怪老王妃着急,同是这么大的,一些人家连孩子都生了,自己的儿子连通房都没一个,能不让这当娘的着急上火吗?

    于是老王妃做主,这几天王爷哪都不用去了,和苏家小姐好好相处着,今天早上,就被母亲下令同苏柔儿出来游玩。

    其实同着女人交流起来并不是那么让人难受,至少比娇滴滴,走两步就喘的官家小姐强的多,她也极其聪慧,很是懂得兵法谋略,但是,慕容泽觉得,比起将这样一个女人娶进家门做王妃,苏柔儿更适合在外做个谋臣。

    出来逛了大半天,慕容泽实在是不太喜欢京城的景色,就像这几年的朝廷一样,娇滴滴的看不出一点威武,他还是喜欢边塞一瓢水就能活的胡杨与战士们浴血奋战的身影和嘹亮粗犷的歌喉。

    世间人皆知端王慕容泽用兵如神,却不知,他是热爱这片土地,热爱那些战士们,他不舍得让他们把性命留在异乡,只给家人留下个寄名牌。

    他是他们的将军,他要把胜利带给他们,他要看他们荣归故乡,看他们娶妻生子、侍奉家里的老母。

    所以,他不能输。所以,有了他战神慕容泽。

    苏柔儿看到了在亭子里的太子,心里一跳,虽然端王很好,要是太子也。。。

    这么想着,苏柔儿对慕容泽说:“王爷,我们去那休息一下吧。”

    慕容泽自是点头称好,带向前走看到太子和范思卿的时候,想避开已是来不急了,于是三人又回到了那天晚上的情景——

    一太子、一端王、一女主、一范家小少爷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对端王才是真爱吧!

    ☆、第 11 章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天蓝的让人心醉,大概28°。额,最后这个不算。

    怎么每次和太子在一起的时候都会看到这俩糟心的人啊,摔!

    其实昨晚上范思卿想了大半夜,总结出来了,避免自己落得个身死道消(?)下场,就得打出这三种结局:

    一,太子看不上苏小妞,不造反。

    二,太子看上了苏小妞,但不会为了苏小妞造反。

    三,太子造反成功了。

    不得不说,范思卿看中的是第三条,本来皇帝也不是什么好人,反了就反了,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做好准备,凭太子的智商造反胜利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如果为了苏小妞,成功的几率就小很多,毕竟端王会全力阻止抢他的柔儿的。

    卫惊风还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少年在这为他造反的事煞费苦心,他还得同那两人谈天说地,探讨古今呢。

    其实太子心里也很郁闷,好不容易放个假,约潜在的小男朋友出来玩,顺便调调情什么的,谁乐意带俩电灯泡啊。

    不同于这两个不乐意的人,苏柔儿却很高兴,提出要不要去泛舟湖上,享受一下垂钓之趣。顺便吟两首诗,看看能不能碰到机遇。

    机遇没有,惊吓倒是够多。

    还没等范思卿反应过来,四人已经在小舟上了,不知道是太子的人安排的,还是端王的人安排的。

    泛舟这档子事吧,其实只能一两个人,烹茶奏乐,才叫雅事,四个人着实没太大感觉,只能叫做玩水。

    提到玩水,范思卿想到了一句俗话:小孩玩火尿炕。范思卿被自己窘了一下,然后就,,,就又脸红啦,青春期的少年啊。

    各位主子要来游湖,除非你活腻歪了,要不是不敢让这群天潢贵胄们自己生炉子划船烤鱼的,太子爷和端王爷他们钓鱼还能称作情趣,你敢让这群爷去给鱼开膛破肚,收拾鱼鳞吗?

    说这么多,其实主要是想说,这条船上的人真心不少,划船的,生火的,沏茶的,这刺客怎么就抓住了我呢,范思卿挺不理解的。

    往前直了直身子,后面的蒙面黑衣人立马将匕首往前递了一分,感觉到刀尖透过衣服传来的寒意,范思卿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黑衣人虽然不懂,但是却看明白了范思卿没有乱动的意思。

    黑衣人不知从哪掏出来一根绳子,可能是看范思卿太弱鸡,没有把他绑在柱子上,只是将手脚捆上了扔在了地上,范思卿发誓,他被扔在地上的那一瞬间,地面上的灰尘被震的飞了起来。

    黑衣人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范思卿抬眼打量他身处的这间破庙,因为是斜着倒地的,所以整个庙在范思卿的眼里是倾斜着的,看了一会儿范思卿就觉得有点晕,闭上眼睛歇息了一会儿。

    看那个刺客并没有杀他的意思,自己被劫,太子他们应该已经开始封城查人了,这离游玩的地方并不远,要是运气足够好的话,天黑之前应该就能被救下。

    被绑的动弹不得的范思卿欲哭无泪,自己平平安安这么都年,怎么一碰到男女主角就出事啊,真是克的慌,以后再也不要和他们一起玩耍了,哼!

    范思卿的运气比他想的还要好上三分,不过却不是官兵来解救他,而是破庙里面进来一个书生,穿的洗的发白的儒袍,背着个小包裹。

    范思卿不得不说这小书生真是个意外惊喜,立马笑嘻嘻的瞅着书生:“小先生。”却忘了自己现在被人五花大绑的扔在地上,甚是吓人。

    那书生来京赶考,囊中羞涩,不得已出来寻间破庙来落脚,哪知供案下面还横着一个人。当场就要转身逃走,奈何惊吓过度,有些迈不开腿。

    范思卿哪能让着大好的机会白白跑了,开什么玩笑,他要跑了,等官兵来就自己,还不得得个风湿性关节炎不可,上辈子宅在家里玩电脑得了颈椎病的范思卿表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小先生莫要害怕,我被贼人掠来,你能帮我把绳子解开吗?”

    要不说读书人都单纯呢,反正这要是换个有足够社会经验的老油条来,范思卿绝不可能这么轻易的被把绳子解开了,不管怎么说,范思卿还是从捆绑的粽子变成了翩翩少年郎。

    就像警察永远在结束的时候才姗姗来迟,官兵也在范思卿顺利的被人营救的时候冲了出来,一进来就将小书生团团围住,领头的人好像是太子的人,进来就跪下,“范公子受惊了。”

    今天被抓的要是太子,这群人全部都得人头落地。

    范思卿将他扶起来,“大人将那书生放了吧,是他救了我。”拿刀的护卫听了这话,连忙将刀撤下。范思卿来到书生面前,行了一礼:“我是范思卿,多谢小兄弟的救命之恩,与我一同回去吧,思卿定好好答谢。”

    救命恩人这确实是夸大了,是绝对不会承认,刚才拉扯的时候,他看到了书生颈上带的小玉环,这是本书的男二——方镇!

    提起这个方镇啊,那可是这本书里真真男神级别的人物,你看作者在配角栏里都没打慕容泽和苏柔儿的名字,却偏偏填了方镇这个人,你就知道他有多重要了。

    原书中,方镇上京赶考,本想一展抱负,没想到却不知怎么惹上了恶霸,被人毒打,本以为此次仕途无望,没想到碰上了女主,然后接下来当然是女主送医送药送钱,最后方镇一举夺魁,射中状元,从此仕途顺利,但无奈女主已经是端王王妃,从此一直把女主当成窗前的白月光,心里的朱砂痣,巴拉巴拉巴拉什么的。

    方镇这人就是女主的神助攻啊,不拉来都对不起范思卿长了一颗想造反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