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爱情保卫战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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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在我大二夏天的一场大雨里,我认识了一只蝴蝶。我不经意打开一扇窗户,她就大摇大摆欢欢喜喜地飞进来。她扇动着翅膀,漫动着舞步,花的鬼魂寻找她的前身,蝴蝶,你找到了吗?

    蝴蝶终于在我的表格上写下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简单很美丽,纯,纯洁的纯。我说:“纯是你的名字吗?”她看看我说:“不可以吗?”我说:“可以,就是有点俗。”她显然有些不太高兴,马上问我:“你的名字是什么?”我说:“王梓。”纯伸了伸舌头,说:“你爸不是叫国王吧?”

    雨渐渐变小,我和纯的这次相遇就结束了。我把伞收起来给她,我说:“再见吧,纯。”她就回头看看我,微笑,说:“再见了,王梓。”她走了几步,突然回头,说:“王梓,如果有一天,我被妖怪捉走了,你会来救我吗?”我掏出手机晃晃,说:“我会打110。”

    我回宿舍的时候受到热烈欢迎,他们恭喜我的这次艳遇。我在网上查了那个月我星座的走势,双子座,命犯桃花。看,一个人的桃花运来了,是怎么挡都挡不住的,子弹也不行!

    马超和王磊看到了纯的样子,这俩小子居然敢偷窥。

    马超说:“王梓,那妞儿靓嗨。”

    我说:“具体一下,到底怎么个靓法?”

    马超想了想,说:“牙白。”

    我有关于纯的详细资料,这是我的优势所在。约她出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是一个人的语言问题,我深切感受到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们一起看电影,让她挑片子,她则弃《星愿》等小女生必爱电影而选择恐怖片,如《山村老尸》,场面恐怖,鬼也长得极丑,每隔一分钟必传来凄惨之尖叫,纯也就跟着叫,整部电影看完,她舒展筋骨,大呼过瘾,我却早已睡着了。

    我们一起骑车逛街,我掌舵,她蹬车,偶尔品品零食,她也能耐着性子听我狂批街上的行人,听多了她就问我,说:“你怎么见谁都说二杆啊?”我说:“不是我的错,谁让他们傻?”她后来自己买衣服,黑色牛仔,一整套,从上到下,黑不溜秋。她问我:“好看吗?”我说:“你现在可以马上出国,到南非当间谍了。”

    我骑车带她回校,她紧张地扯我衣服,我就故意往沟沟坎坎里骑,车就上上下下地颠簸,她就不得已搂住我的腰,这是一次成功的小阴谋。后来她发现了,说:“喂,你怎么老喜欢往沟里骑啊?”我说:“技术问题。”

    我踢球也要纯来观战。她后来告诉我,她其实一直都不喜欢足球,也看不懂。可我那时却执意要她去看,她就老老实实在树阴下打瞌睡。这块足球场对我来说很重要,在我和纯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关联。我后来在这块足球场上遭了黑脚,永远和足球说了再见,就再也没人坐在树阴下看我踢球,给我助威了。

    那一场灾难是我和纯的转折点,假如没有那一场灾难,我也许会永远和纯在一起,可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我还领着纯去看我们乐队的演出。我们的乐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成员就我们几个。余亮来的时候捎了把吉他,他自然是我们的吉他手。我从外系的朋友那里借了把贝司,因为我嗓门大,所以担纲主唱。马超自己买了把贝司,这小子忒有钱。李世民是鼓手,鼓也是借的,敲起来发闷。王磊和佳伟写歌,佳伟写的歌还可以,最起码还能听出些旋律,王磊就是乱写一气了,我在唱王磊写的歌的时候老想往厕所里跑,太恶心。

    我把纯领到我们练歌的地方,众兄弟起立,鼓掌,行注目礼。接着我一一介绍:说这个一脸流氓相的,是马超;说那个少颗牙齿的,是余亮;说这个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是佳伟;说那个四眼田鸡故作少年儿童状的,是王磊;说这个不像好人的是李世民。纯就一蹦一跳和他们握手。纯听完介绍问我,说:“你们就没有一个好人了吗?”我说:“有啊。”就指指自己的鼻子。

    现场演奏,我们给纯表演了几首拿手好歌。先是达达的《化学心情下的爱情反应》,然后是摇滚版《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几个曾私下里商量,下次演唱会的时候我们四个人就一人戴一红领巾,挎一绿色书包,肩头戴三道杠的大队长袖标。我是主唱,自然是大队长。我演唱了王磊的得意之作《吃拉》,我说过这小子写的歌很让人挠头,我大声喊着:吃完就拉啊,拉完就吃啊……整首歌就这两句,我一边唱脑子里就闪过一个人,他翘着屁股,手拿卫生纸……

    我都想吐了。

    纯在台下看得目瞪口呆。我本以为她会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没想到小姑娘居然如此坚忍!纯给我们鼓掌,天,竟然有人给我们鼓掌?!我们鞠躬致意。纯说:“谢天谢地,你们终于唱完了!”

    我问纯,希望她能给我们提个建议。纯说:“我建议,吉他手换了。”点头。“贝司手换了。”点头。“鼓手换了。”点头。“主唱换了。”摇头。我说:“总要保留一个吧。”纯的小手一挥,作刀状,说:“宁缺毋滥!”

    我对纯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存在误解,我那时只觉得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外表聪明实际很傻,是大愚若智。直到后来,我才认识到自己错了,她很聪明,一直都是。我自作聪明的事她全都清楚,只是不说。等我和她分手,这些认识就更加深刻了,以至于我感叹她是个天才。

    纯从一开始就和我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我从没听她说她有男朋友,倒是经常听她讲高中同学的事情。她给我讲她的同学是有目的的。她的高中同学姓蓝,叫蓝海。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就没这么有诗意了。她总喜欢在我面前提蓝海的名字,她每次提,我的心里就会冒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冒火。

    她说她和蓝海高中三年,两个人的关系不明不白,班里人也经常开他们的玩笑。蓝海在她来这所大学的前七天表达了爱意,很可惜,这小子没有得逞,但是,纯也没有很明显地拒绝他。我想,这个问题还是有些小复杂,虽然蓝海不在这所学校,但在不在纯的心里还很难说。

    我哀叹自己命苦,我的命确实苦不堪言。我曾经爱过白露,可她却是别人的女人,为了争这块本不属于我的蛋糕,我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现在遇到了纯,可又冒出一个蓝海。我有点怕,我也不知道怕些什么。

    我和纯就这样在学校里走着,后来我们找个地方坐下,鸟在我们旁边的树上放肆地叫着。

    纯又讲起蓝海,比如这小子高中毕业就上班了,比如这小子的老爸是工程师,比如这小子的家里很有钱,比如这小子长得还不错,比如这小子性格内向经受不了打击,比如这小子胆敢对纯说他是爱她的。冒火,极度的冒火,我是火焰,我在燃烧。

    失望,我决定放弃。在纯的语气中,蓝海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神气。我想起几天前和纯去买衣服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你当我哥吧?”女孩子经常用这一招来摆脱她不喜欢的男性公民,我当时怎么就没注意到?我的脸皮可真够厚的。我做好了当她哥的准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和别人争什么抢什么,现在也是,我决定拱手相让,让蓝海捡天大的便宜。

    沉默。纯好像看出我的变化,女孩子的心总是细得要命,她轻声问我:“你怎么了?”我笑笑,我咧嘴的时候一定很不自然,与其说笑还不如说是在哭。我说:“为你感到幸福,蓝海这娃听起来好像很不错。”纯就看向别处,说:“我也不知道和他之间是什么关系。”太阳照在她的身上,漂亮极了。

    我们之间坐得比较远,中间隔开的空间大概可以并排跑过两头牛三头驴,所以,即使我有任何不良想法,也不能付诸实施。再说,王梓为人是正直的,从不勉强。王梓认为,心甘情愿地收降才是正途。这个想法最终把我给害了,因为爱情是自私的,爱一个人就要不择手段,该是你的你要了,不是你的也要去争去抢,强盗一样蛮横。可惜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纯,我用纯换取了这个教训。

    我和纯没再说话,我说过今天天气很好。我发现纯有些困了,天气暖和,太阳照着,纯开始打盹了。纯不时点头,一手托腮,作假寐状。她睡觉的样子非常可爱,我想起一只趴在花蕊里的蝴蝶。我看着这只蝴蝶,这只蝴蝶美丽,吸引我的视线,我的视线直达她的心扉。她睡觉的样子很吃力,我笑笑,说:“想睡就到我怀里来睡吧。”说完,张开双臂。良心话,我只是在开玩笑,我这人开起玩笑来没边没沿的,像真格的。我只是想逗她笑,虽然我真的很想搂她入怀。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吃惊,她真就站了起来,向我走来,投入我的怀抱。

    我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心跳加快,无法言语,这严重超出了我的想象。我仅有的一点芝麻粒大的想象力是绝对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的。

    我搂着纯,她的身体柔软,有一种香香的温度。我搂她入怀,她的头埋进我的胸口,身子娇小。

    我的蝴蝶,我的美丽蝴蝶,你给我绝望,然后你把我从绝望中拽出,给我以躯体,给我热烈的希望。你倒在我的怀里,翅膀摩挲;你倒在我的怀里,闭目而憩。你是蝴蝶,幽雅的蝶,迷人的蝶;你是蝴蝶,飞翔的蝶,舞蹈的蝶;你是蝴蝶,因为你的可爱,因为我爱你。

    我和纯就这样完成了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这一步走得很突然,这一步也是必然要走的一步,只是在某种条件下这一步走得太快。我原以为这是一场持久战,甚至压根就没打算开战,就在这时战锣敲响,两股急促的势力混到一起,一场“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我搂着这只蝴蝶,握着她的小手,向她表白。表白是一个男人的必修课,表白是一种仪式,像宗教一样的仪式,目的是为了证明这种爱的存在,绝不仅仅是几句话几个字。女人想听男人表白,就是为了想证明这种爱的存在,这样女人心里才踏实。女人有时就是想听点什么,女人相信耳朵更甚于眼睛。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恋爱中学习恋爱。

    在爱情的道路上我屡受挫折,我从挫折中汲取失败的教训。

    纯后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一句是“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就好了”,另一句是“你真的不介意蓝海吗?”

    我也说了几句话,一句是“早一点认识你没有可能,那个时候我在山东你在武汉”,另一句是“蓝海是哪根葱哪棵蒜并不重要,我爱的是你,蒜苗炒肉是道很好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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