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照例提前半小时去接纯,天有些冷,我换了件黄褐色西服。
我的脸现在好了一些,整个下午都在进行冷却运动。我把脸插进水里,腮帮子蓄满氧气,睁开眼,欣赏盆底的图案和从口中徐徐吐出的水泡。我像一只刚刚脱离大海的鱼,为不使自己死掉,委屈在洗脚盆里。我在水里享受着那种窒息的感觉,我想如果有一天我遭遇了海难,必会成为一具优秀的浮尸。
如果有一天我不想活了,这未必不是一种死法,缺点大概是死的过程有些长,而且,死在洗脚盆里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我在盆里斗争一个下午的结果是,我脸上的指印终于没了,但这并不能让我高兴。
我穿那件黄褐色西服的时候突然感觉到累,我想我的心也许是累了,这颗心太孤独,需要另一颗心的慰藉。我感到自己犯了个错误,我拥有过白露,虽然她离我而去,我也被纯爱着,我能感受到纯对我的爱,虽然她在我与蓝海的选择上举棋不定。我至少是被另一颗心,甚至是两颗心爱着的,我怎么会累呢?
出门,下雨了,返身拿伞。我举着伞,雨打在伞上。我的皮鞋毫不犹豫踩过一个个水坑,我走路没有躲水的习惯,我喜欢这种找死式地勇往直前。我在伞下待着,感受片刻安静,女孩子们待在伞下总有一种安全感,因为每一把伞下撑开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很容易产生一种比如生死与共的奇怪想法。所以,很多男生选择了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表白,表白过后还可以动手动脚。如果这个女生宁愿跑到雨里也不愿让你占便宜,那么,基本上,你没有什么混头了。
我把雨伞收起来,雨水顺着伞骨一路奔下。
我把自己丢到一个阴影里,掏出烟,风大,几次才勉强点着。我发觉今晚有些伤感,喜欢想一些让人丧气的事。我是一个情感起伏波动比较大的人,我可以昨天畅快淋漓地笑,也可以今天痛痛快快地哭。我可以被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感动,比如一个婴儿的微笑,甚至一株狗尾巴草。
我其实只是一个极感性、极形而上的人,我喜欢欣赏事物的美丽外壳。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如果一个女人只是美丽而没有气质,我会只看她一眼,表示对造物主的尊敬。但如果一个女人只剩下气质的话,我大概一眼也懒地去看。
纯的班长很扯淡。
他有时会玩一些提前放学的把戏,故意与我为敌似的。当我知道这小子准时晚九点放人的时候,我就放弃了提前半小时的习惯,九点准时去接,却发现人已经不在了,一打听,提前了半个小时。等下一次提前半小时去接,这小子就又正经起来,非九点不放了。所以,纯的班长是个标准的二杆。
反反复复几次之后,我火了,找到这个家伙说:“您老能不能这样,要么九点,要么八点半,不要换来换去的,ok?”那小子就瞪着我,恨不能扑上来咬两口似的,说:“你是英语系的?”我摇头。又问:“你是这个班的?”摇头。再问:“你总该是大一的吧?”我摇头。那小子就横起来,说:“这就怪了,我下课的早晚和你有什么关系?”我说:“和我关系大了!信不信我一拳放挺你?”这小子就一蹦蹿出老远,躲进教室,不敢露面了。
因为每晚接纯回来的缘故,我陆陆续续认识了纯班里的几个女生,最熟悉的是她班里的文艺委员。名字忘了,只记得比较活泼,爱笑。文艺委员后来找了个男友,很沧桑,跟她舅舅似的。
有一次,因为那个二杆班长,没有接到纯,就跟文艺委员聊了一会儿。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文艺委员,除了她那个年纪足够大的男友外,最根本的是因为她说的一句话。她说:“你怎么对纯那么好呢?”
有些人,你之所以能记住他(她),也许就是因为一个表情一句话。文艺委员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羡慕和对我的褒奖,我被夸得愣住了。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仅仅因为我风雨无阻每天来这里准时骚扰?我只想见到纯,和她说几句话,我的动机从本质上说是自私的,却得到了夸奖,我不配。
看看表,时间欢快地逼近九点。我突然有些紧张,我早已习惯了夜里九点那一声铃响,习惯了匆匆人群从身边经过而无声无息。我转过身,看着远处教学楼里的灯光,这个场景如此陌生,陌生的连我自己都几乎不认得了。世界上的事有些是很奇妙的,比如这间教室与我,几个月前我是绝对想不到有一天我会站在这里翘首,苦苦等人的。我终于等到九点的铃响,我站着,拿烟的手哆哆嗦嗦。
每次,纯从教室出来,我都会紧张,甚至腿发软,说话的时候发颤。纯,这些都是你不知道的,我没告诉过你,怕你笑我没出息。我在阴影里夹着烟,背对着叽叽喳喳从教室里飞出的男男女女们,他们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一定会好奇地看我。这个背影每晚都躲在黑影里抽烟,这个背影如同教室的鬼魅。
我转过身,想亲眼看着纯从那个熟悉的教室里走出来。我的视线抛向远方,我定住了,我手里的烟无力坠落,砸在地上,激起一撮火花。我像一座大理石雕像,面无表情,血色全无。我像突遭一记闷棍,一棍扫去所有记忆,一棍让我目瞪口呆,一棍让我哑口无言。
我看到了纯,她的身边是个男生,蓝海。他们显然一起上完课,一起下课,最后双双把家还。我刚才二杆似的站在门外给他们站岗放哨,我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只是给别人看门放风的一条狗。现在,这条狗自讨苦吃,自作自受。纯在远处向这儿张望几眼,她的眼光针一样扎在我的身上。我感到疼了,转身,闪进更暗的黑影。
知道心疼的感觉吗?心疼的时候心口发堵,发闷,你仿佛想喊想哭,但又喊不出来哭不出来。心疼的时候没有任何药可以医治,你只有老老实实等待胸口一波又一波的隐痛。我躲在雨中享受我的精神折磨,我想哭,但又哭不出来,我想笑,但又实在没有笑的理由,唯一的理由是我今天像极了一条狗。
我没有怨蓝海,更没有怨纯,我在心底对自己说:“王梓,这都是你自己找的,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你都不能抱怨别人。”我收起伞,任雨水打湿头发,打湿脸。我收起伞,也收起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没人与你“生死与共”,那么你还要这个世界干嘛?
雨水打湿我的西服,有风,吹起来总有点冷。我的脑子渐渐清醒过来,刚才的那幅画面极清晰地在我眼前重现:纯和蓝海在一起,纯看起来很高兴,挎着蓝海的胳膊。纯是不允许我牵她手的。我想,纯大概还是喜欢蓝海,他们高中三年,都是武汉人。我算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南下求学的北方佬,我的根在北方,理想也在北方,南方的天气太阴,喜欢下雨,我还是喜欢北方晴朗的天空。在那里,我可以飞,无拘无束。
我大概从那时起就开始放弃了。我发誓,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所受的耻辱,忘不了纯和蓝海在一起时脸上的笑,她的每一声笑都像一把刀猛地扎进我的胸口,每一声笑都会让我浑身发抖。
我这辈子所受的耻辱我都会记得。
我初中时在外面挨过一个30多岁男人的打。他很肥,像森林里的黑熊,他拎起我像拎小鸡,重重地扇我耳光,把我蹬来踹去,我可怜地一遍遍哀求着:“对不起,别打了,叔叔。”
很可悲,这个叔叔丝毫没有可怜我。当着他老婆、儿子的面,一次次践踏我的尊严。我挨打的起因只是我用脚踢起的一块米粒大小的石子击中了他的头,我踢石子的时候周围没有人。
他的老婆等我被揍得快死的时候,才假惺惺地把男人劝住,我估计她是怕我真被揍死了,我当时被打得像一条死狗。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男人的脸,回到家,我躺在被子里悄悄地哭,我用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咒骂那个男人,甚至设计了几种极端的报仇方案,梁山好汉通常用的那种。
从那之后,我就变了,变得残忍、冷血,我和所有胆敢冒犯我的人打架,我出手极狠,因为每次打架我都会把对方假设成那个打我的30多岁的男人,我身上的血液就兴奋地翻涌,我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像条疯狗。只有真正挨过打的人才知道怎样打人。每次遇到混混,我不会反感他看不起他,甚至,还有一种敬意,我通常从他们脸上的刀疤中读出他们曾经挨过多少打,流过多少血。一个人,如果活到现在还未经历过苦痛,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入世。一个人,活到20多岁,说实话,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我把眼睁睁看着纯和蓝海在一起称之为耻辱。我并不恨他们,我恨我自己。我这么说只因为我很在意,如果我不喜欢纯,我是完全没有必要呼天抢地的。我那个夜晚就预感到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蓝海是个卓越的法师,他的每次出现总能给我带来麻烦,而且每一次都会变换法术,使我迷蒙而不知东西。
我在那个晚上抽了整整一包烟,我把自己关进厕所,在烟雾中回想我和纯的所有细节。我想,当初选择纯也许是个错误,我高估了纯的情商,低估了蓝海的智商。现在,我终于要为自己的狂妄自大付出代价了。
第二天,仍然下雨,天知我心。蓝海走了,我估计这小子也该回去了。我和纯见了面,我给她打伞,我表现得和平常一样,油嘴滑舌,没有正经。纯却很少说话,心事重重。她抬头看了看我,问:“你昨晚来接我了吗?”我说:“没有。”纯就低下头,说:“撒谎。”我说:“真的,确实没去。”我倒希望昨天真是没去接她,这样我就不会看到蓝海,也不会受到打击了。
纯继续说:“我……昨晚……看到你了。”我不再说笑,低着头,沉默。我和纯静静地听着伞外的雨声。我原本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想笑,但脸上的肌肉却不听使唤,我笑不出来,虽然我是尽力去笑了。纯说:“你怎么不说话呢?”我说:“今晚我们可以听雨声,雨的声音比我的声音要好听多了。”纯说:“你不高兴吗?”我咧咧嘴。纯说:“你就是不高兴了,高兴一点,好吗?”我笑笑,我此时的笑估计跟哭似的。
纯最终还是向我摊牌了。她说:“王梓,我想跟你说个事。”我说:“嗯。”纯犹豫半天,吞吞吐吐地说:“王梓,咱……咱们……还是……散了吧。”纯的声音很轻,但我仍能听得到,这是我预料中的结局。很奇怪我没有崩溃的感觉,相反,似乎轻松很多。我叹口气,看着眼前的黑夜。从纯说这句话起,我就没有再去看她,我只看黑夜,我怕看到她会触动到我心里的某种东西,我怕看到她会丢失这种轻松的感觉,会立刻暴露出我的脆弱,这是决不允许的,决不。我没有对她的话做出反应,我说:“金鱼还在吗?”纯就低下头,说:“金鱼死了……今天早上死的……对不起……我不会养动物。”
我想,这也许就是天意,我们的爱情死了,金鱼也死了。
我把纯送到宿舍楼下,我像平常一样,说:“回去吧,睡个好觉,做个好梦。”纯却没有像往常那样说声“好”后一蹦一跳地上楼,她没有走,看着我。纯一路走过来的时候一直都在擦眼泪。我佯装没有看见,我那时的心情不比她好多少,我怕劝她劝到最后自己忍不住也哭了。我朝她挥挥手,说:“回去吧,听话。”我感觉有些哽咽了,扭头看着伞外的夜。纯说:“王梓…………能牵一下你的手吗?”
“算了吧,”我说,“再见。”
说完,我扔掉头顶的伞,转身,没有片刻停留。
我和纯分手不久,乐队就和当地一个迪厅签了约。迪厅的名字叫“滚石”,老板年纪不大,我们叫他东哥。我们在东哥这里待得很自在,时常有玩音乐的朋友来串场,我们也就跟着喝几杯,兴致来了捧捧场。东哥是个很随意的人,我们除了有工资拿,还可白吃白喝,东哥从不说什么。
东哥是看了我们的演唱会后才决定与我们合作的,他说我们看着精神,不委靡,不像北京地下的那群糙哥儿。其实我们这四个人长得并不面善,也个个凶神恶煞的。东哥这话的意思是,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再坏也就那样了。东哥见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把头发剪了,东哥就疼得跟什么似的,说:“我原本还想看你再演一次女人的。”我说:“东哥,什么时候等我把头发蓄起来,咱再给你开开眼,怎么样?”东哥一拍大腿,说:“好!”
和纯分手后我就再没找过她。我在这方面还是干净利落的,拿得起放得下。我知道自己是不敢去找她。我和纯分手的那个晚上吸了整整一夜的烟,先是躺在床上吸,后来是坐在床上倚着墙吸,最后坐在桌子前,打开灯,一边看纯写给我的信一边吸。信的结尾贴着一朵心形的玫瑰花瓣。
没有纯的日子我极不适应,特别是每当夜晚八点半至九点的时间段,更是极其难熬。不去接纯,我几乎不清楚自己应该怎样去打发这半个小时,幸好我还有兄弟,有音乐,我还没被世界完全抛弃。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傻,我凭什么就这样便宜了蓝海,我至少应该去争取一下的。我应该对纯说:“请给我一次机会,好吗?”如果我这样说了,相信纯仍然还是我的,她当时提出和我分手也只是一次试探,结果,我很令她失望。
我继续过着无聊的寄生虫般的生活。没有纯,我的生活是枯燥的,无味的,空空荡荡,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动力,没有理想。和纯在一起虽说一样会有这种感觉,但至少不太明显,这种感觉可以用另外一些什么东西来代替,说白了,就是给你的生活戴上一个面具,你戴着这个面具,热热闹闹,不会自寻烦恼。
马超这小子已经无可救药了,他声称无可自拔地爱上了“泪汪儿”,这个二杆直到死也不知道“泪汪儿”其实就是王磊。这个秘密在这个寝室里只对马超一个人有效,除了他,所有人都知道是王磊在搞鬼。我们也曾经提醒过他,比如说,马超,你有没有发现“泪汪儿”这个名字很特别?马超就苦思冥想,读之千遍,最后很严肃地说:“嗯,我也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王磊就笑嘻嘻地说:“马超,这妞儿的名字你要仔细研究研究啊。”我们就一起心知肚明地笑,希望这小子能悟出点什么。可惜,马超的智商太不争气,第二次认真思考后说:“我觉得没什么啊,感觉比较熟也许正说明我们很有缘,你们说对不对?”
我们自然说对,很对,说马超这小子就是有福气,在网上居然也能碰到美女。我想,马超真是彻底完蛋了,他脑子中仅存的一点点理智都被这场虚假的爱情吞噬,而成为一个白痴。我突然想到自己,我和纯的恋爱是否也是愚蠢的?我想,应该是的,只是自己察觉不到。旁观的人群中也肯定有个声音飘过来,说:“这丫其实就是二杆。”这样一想,我就没有资格去说马超了。
当马超有一天突然宣布他要去武汉跟“泪汪儿”见面的时候,我们都愣住了。马超的表情神圣而严肃,在他心目中,“泪汪儿”是个真实存在的人,是一个客观存在。王磊傻了,看得出他为自己的恶作剧忏悔。我们劝马超不要去武汉,理由无非是告诉他网络是虚幻的,“泪汪儿”也是虚幻的。马超把我们的劝阻视为对他爱情的无尽嫉妒,所以,他坚决摇头,撇嘴,说:“不!”
我们没有勇气告诉马超真相,虽然这件事的直接凶手是王磊,但我们毕竟参与了一场摧残别人感情的罪恶游戏。我们看看王磊,王磊看看我们。如果马超不在,我们估计会把王磊给杀了,然后给马超献上王磊的头颅,说:“看,你的仇人在这里,我们已经把他做掉了!”
王磊到底还是没有勇气说出事情的真相,这个猥琐的人,在网上装女生的那股劲到哪里去了?王磊只是说要陪马超一起去武汉,他说要去武汉给电脑配一个新的显卡,正好顺路。
剩下的几个人也说要跟马超一起去武汉,当然,理由五花八门。不管怎么说,我们是整个寝室浩浩荡荡地上了火车,杀奔武汉。我们之所以跟着,一半为了看热闹,一半为了马超的安全,我们怕马超知道真相后会跳火车。也为了王磊的安全,马超如果在火车上疯了,第一个要杀的肯定是王磊。
我们坐火车去了武汉,接着没有停留,坐下一列火车从武汉返回。王磊在火车上终于澄清了真相,因为再也装不下去了。王磊说:“对不起,哥们儿,你怕是跟‘泪汪儿’见不了面了。”马超说:“为什么?”王磊说:“因为……我就是那个……泪汪儿……”马超就瞪大眼睛,也用那双大眼看着我们。我们低着头,默认了这个事实。那一刻,我们静静地听着机车撞击铁轨的声音,我们等待着马超的爆发,等待着他们中的一个人从这列火车上飞身而下。
很意外,马超表现得很平静,他的眼中只短暂地闪过一抹红光,然后黯然,归于平静,坐下,喝手里的水。马超完全没有理会我们,一个人看着窗外的天。我递给马超一根烟,他接了,我给他点上,他吸了。说实话,这小子发起疯来我还是有些怕的。王磊显然有些怕姓马的,一直在说对不起,说他只是开个玩笑。对不起,你今天就原谅了哥们儿吧。对不起,要不这样,你骂哥们儿吧,或者抽我几个嘴巴。王磊不停地说“对不起”,大清国那群王爷们跟外国人签条约的时候估计就这德性。王磊见马超不理他,就说:“对不起哥们儿,你倒是说句话啊!”马超就抡起拳头打在王磊的小肚子上,马超说:“揍你丫的!去死吧!”
马超挥出那一拳的时候,我想起《圣斗士星矢》,马超的拳头跟星矢的天马流星拳绝对是一个套路。马超跟我混的时候一般不打人,他一般站在我的身后看我打人,除非到了好汉难敌四手的时候他才会上来,我原以为这小子是嗓门大过拳头的。我这样评价马超的拳头还有一个用意,那就是王磊的悲惨境地,他挨了马超一拳,差点被废。因为马超的拳头修理的是王磊的下身。
马超从武汉回来郁闷了几天,他肠子直,心里搁不住事。这是他第一次对“女人”付出感情,没想到是个圈套,受人戏弄是次要的,关键是他心中的“爱情”没有了。马超从那天起就不再网上聊天了,只玩《传奇》。在传奇里他不再练级,只杀人,名字红红的,成为了那个服务器里的第一号通缉犯。马超也学会了坐在床上深更半夜地抽烟,我也就坐起来陪他,陪他说话,跟他聊我和纯的事,说到伤心的地方两个人就静下心来闷头抽烟,整个屋里就乌烟瘴气的。李世民甚至被烟熏醒过,起来就骂:“两杆烟枪!”
我一连几天睡觉都会梦到纯,我梦到和纯在足球场待的那个夜晚。我说:“纯,即使我得不到你,也不会后悔,我要爱你,只要你高兴,一切就足够了。”纯说:“你猜,我最终会在你和蓝海之间选择谁?”我说:“不知道。”纯说:“你赢的可能性很大。”我说:“谢谢。”纯说:“你怎么了?”我说:“我感到自己很没用,是个废物。”纯说:“为什么要这样想呢?”我说:“经过这么长时间,我还没有追到你,我太失败了。”纯说:“你不是没有追上我,是追过了。”
我说:“纯,为什么要离开我呢?”纯说:“说实话……我觉得……配不上你。”我说:“不可能,这只不过是你的借口。”我说:“纯,你感觉和我沟通还有什么困难吗?”纯说:“是的,我觉得在我们三个人之间,蓝海是第三个层次,他高中毕业,有时候我说的话他未必会懂;我是第二个层次;你是第一个层次,你又显得过于精悍,你有时说的话我未必会懂。你和蓝海之间差别太大。在蓝海的面前,我有一种优越感,而在你的面前,我有些压抑。”
我说:“纯,那就让我当个傻子好吗?”
纯在梦中与我的对话都是真的,我只是在梦中回想,再现。纯在对话中隐隐表露了离我而去的理由,她说我有时过于聪明。我想这是对的,女人眼里的愚蠢男人虽然唯唯诺诺,却可以满足女人的虚荣心。我明白了,只是因为我不够愚蠢,我失败了,只是因为我无比英名!
有些人,你每天都要和她见面,说话,聊天,开玩笑。你把这当成一种应该,就像太阳每天都要升起一样。但是,如果有一天,她从你眼前突然消失了,你见不到她的人,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能在脑子里勾画她的样子,想象她的喜怒哀乐,这才发觉,那个人原来是很重要的。你幡然悔悟,顿足捶胸,后悔不已。我就是这样的人。我当时并没有感到纯的重要。我只是觉得少了纯,生活就会单调,吃饭去食堂是一个人,也不能一个人去情人岛之类的情侣专用场所。
无聊的时候我会时常翻看与纯的合影,看着照片上纯那浅浅的笑,我就回想起许多陈芝麻烂谷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通常会让我一个人,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傻傻地,偷乐。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和纯在足球场边的合影:我搂着纯,纯搂着书包,我们眼望前方,在笑。
这张照片拍得极好,我当时穿一身德国国家队的球衣,我贴着纯坐下,屁股挨屁股,翘着二郎腿,很灿烂地笑。纯齐耳短发,穿灰色毛衣,留海隐约挂在眼前,从侧面看,是一幅相当美的图画。纯在照片上很温柔,娇羞,美丽,可爱,不做作。一笑,就露出细小整齐的洁白牙齿。纯当初认识我的时候,从侧面看我,牙齿很齐,比较白。纯就说,感觉我这人很舒服。
我后来买了个木质的镜框把那张照片裱起来。我原本没有照相的习惯。我发觉我这人照相的时候最好是不笑,装酷,这样照出来的效果才好。如果猖狂一些,咧开嘴笑,那么,我的嘴角咧开程度与照片质量将成反比。大学毕业那年照全家福,我一个人孤零零站在边上。照相师喊一二三,我每次都严肃的跟什么似的。后来照片发到手上,看着照片中的自己,头发中分,穿一身黑色中山装,嘴角下垂,眼中黯淡无光,掩饰不住一股腾腾杀气。
我的很多哥们儿都见过那张我和纯的合影,都说经典。他们的意思是说,我们凑在一起就像两个小孩,所以很配。我曾把这张照片拿给叶羽蓝乔看过,叶羽蓝乔给了两个评价:一,我太可爱了;二,我的发质很好。
我跟纯合影的那张照片,背景是我即将出征的一场足球赛,纯来观战,我就趁机跟她留个纪念。当时我把相机交给马超,说:“给我们来一张!”马超就手捧相机,神圣的不得了。马超把镜头对准我们,说:“靠近些。”我就一屁股挨着纯坐下去。我伸出手,揽住纯的肩膀。她明显反抗一下,也就顺从了。
那场比赛我进两球。纯后来问我,说:“站在中间那个穿黑衣服的脖子上挂一哨子的家伙为什么站着偷懒不去抢球呢?”我说:“因为他是裁判。”
看完球,纯在回寝室的路上闷闷不乐,我直到那时才发觉她那种不太正常的情绪。我说:“怎么了?”纯不说话,站在那里,认真地问我,说:“王梓,你会骗我吗?”
我当时没听懂,只是发愣。纯说:“有个大二中文系的学姐到过我们寝室,也认识你。”我说:“肯定说了什么是吧。”纯说:“是的。”她欲言又止,好像很难开口。我说:“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纯说:“她说……你大一的时候追过很多女生,都没追上,现在又跑到英语系,骗大一女孩子的感情。”
我叹口气,说:“我的过去都跟你说过,甚至白露,从没隐瞒过什么。”纯说:“是的,我不会轻易相信别人,我只相信自己。”我说:“那个人说我欺骗大一女孩子的感情,你怎么认为?”纯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不会看人,所以经常受到欺骗。”我说:“我不会骗你的,不会。”
知道被人从身后捅一刀的滋味吗?我当时就感到我的伤口在流血了。一个看不见的对手,冷笑,慢慢地把刀送进我的身体。我拼命去想这个“深喉”到底是谁,直到毕业,我也未能知道,我已经失去了知道是谁的兴趣。这是一个有趣的家伙,她在我和纯之间蹚了一次浑水,以为可以混淆视听,使我慌乱。可是,她错了,我和纯,双方,都是不愿轻易妥协的。想到纯那时生气的样子,很可爱,也很让我感动。她生我的气,表明她是爱我的,表明我在她心目中还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分手后她也说过类似的话,她说她恨我,永远都会。
我后来因为腿的事故而手术,回山东养伤,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在山东养伤的那段日子时常想起纯,特别在晚上,将要入睡的时间。我睡不着,翻身,开灯,找出厚厚一沓照片,睹物思人。
和纯在足球场上的合影通常要多看几遍,也看得最为仔细。看饱了才会熄灯,脑子里想着纯的影子,听周杰伦。周杰伦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唱着:才离开没多久就开始,担心今天的你过得好不好,整个画面是你,想你想的睡不着,嘴嘟嘟那可爱的模样,还有在你身上香香的味道……
我听这首歌时的心境跟歌词里写的很像,从那以后,我知道歌是有生命的,不同的歌相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我喜欢摇滚,我的生命中就有了喧嚣与背叛。我一直都喜欢周杰伦,因为我唱歌的时候一样吐字不清。蓝海到医院看我的时候对纯说:“王梓这人长得还行,跟周杰伦似的。”这小子确实这样埋汰过我。
我在这里提到了叶羽蓝乔,这个曾经给过我两耳光的女人。我在这个小城里的发廊里认识了这个有着海一样忧愁的女人,她也的确像海,喜怒无常。我和纯分手的那段日子里会想到这个女人,纯给我带来的伤痛远胜于这个女人给我的两记耳光,我对叶羽蓝乔的感触充其量也就是两个耳光。我把叶羽蓝乔当成一个疯子,害怕再次见到这个女人。
我们依然玩音乐,在东哥这里,我们无拘无束。马超自从那次受打击之后就拒绝了所有女人的爱,也拒绝去爱所有女人。虽然伤害他的是一个男人,但他对性的幻想破灭了。王磊算起来很不简单,他毁了一个人,结结实实,就把一个人给灭了,捏蚊子似的。马超把他的愤怒全部发泄到音乐上,他现在弹起贝司来相当有感觉,有颓废和变态的双重意味。马超在一场演出中亲手摔碎了自己的贝司。他在摔贝司之前没有丝毫征兆,等人到齐,哥几个开练的时候,这小子就不正常了,调子越弹越高,我就扯着嗓子去追。后来这小子不管我了,自顾自弹了起来,他以为这是专门为他准备的贝司演奏会。马超的最后一个动作是举着贝司半空劈下,气势如虹。我想起《西游记》中那个挥舞大棒子的骚屁股狒狒。我想象着马超从空中举着贝司劈下,口中喊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贝司尸骨无存,马超这个凶手。
马超摔完贝司后引起一阵骚动,观众以为来了个精神病。几个喝酒的哥们儿当时就弹起来,撸了撸袖子,说:“怎么着,在这耍起横来了?揍丫的!”我们几个就干上了。我们抄起所有能抄起的一切,举过头顶,胳膊向下,利用重力和速度,让这些东西在另一些毛状球体上开花。我们砸了东哥的场子,结果是他们中的两个进了医院。马超极其潇洒地挥舞着酒瓶,左手,嘭,一个,倒下,右手,嘭,一个,熄火。
我们没有人进医院,却进了局子。这个地方不陌生,有回家的感觉。局子里的警察斜着眼睛看我们,说:“行啊,四挑六,打趴两个,还能站着走进来,体质不错啊。”我说:“哪敢,要怪只能怪那六个二杆,那几个草包一看就知道没怎么打过架。”警察翻翻眼皮,说:“好小子,没怎么打过架?看来,你们是经常打架的了!今天犯事不是第一回了吧?”然后扔个本子过来,指头敲着桌子,说:“来,交代一下历史吧,干挺几个,都记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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