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摘星盗圣

第四十八章 柳处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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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诞生的黎明如同一个嫩红的婴儿,在这浓浓的泼洒中颤了三颤。旭日披着烈烈的酒气上升,将一种无限的醉意朝田野辽阔的天空酣畅地播散开。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

    “我还以为你走了!”这是上官婉儿昨晚说的话。昨晚不止李慕白一个人睡不着,这个世上因为愁丝睡不着的人有很多。碰巧他算一个,碰巧上官婉儿也算一个,碰巧我也算一个,或许,你也算一个。

    李慕白起得很早,因为他要赶路回聚贤庄。李洛云昨夜已经连夜回去了,曹格的死还未公开前,是离开京城最好的时机。

    上官婉儿也起的很早,因为她要送李慕白。上官令也起得很早,因为他要陪上官婉儿送李慕白。上官令担心若自己不在,女儿会不会跟人家跑了?

    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都是改版不了的事情。上官婉儿还差十几天就满十五岁了,她娘亲早已为她准备了隆重的成人礼。过了那一天,她就可以嫁人了。可她要嫁给谁?是否可以得到幸福?这永远是为人父母最担忧的事。

    现在是深秋,燕京城外虽有柳树,但叶早已掉尽,只剩下干枯的柳枝。可偏偏人们送客送喜欢在柳边送。“柳”就是“留”。起程远离的人都知道这个意思,可该走的还是要走,留不下的始终留不下。

    上官令为李慕白准备了一匹快马。他一直牵着马,和上官婉儿并排走着,上官令则站在不远的身后。

    此时的上官婉儿可谓是百感交集,却有欲言又止。她在等李慕白,他相信李慕白一定有话对她说。

    “送了这么远,你也早点回去吧。”这是李慕白开口的第一句话。

    上官婉儿勉强的挤出笑容,折断了路旁一根柳条,递给李慕白,道:“路上小心。”

    唐代民间有曲子抄本《望江南》:“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者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最初因相思而咏柳,后来送别时折柳以示相思。

    李慕白把柳条放进行囊里,快速地骑上马,道:“我要走了。”他眼睛目视前方的路,因为他实在不忍心对面上官婉儿。他何尝不是憋了一肚子话没讲,可又怎讲的出口?他上马的霎那,眼角始终忍不住瞟了一眼上官婉儿——她的美目已经红了。

    上官婉儿道:“再见。”

    “再见”这两字是非常简单的字,其中的意思却往往很复杂。有时侯是说:“很想再见面。”有时候是说:“很快就要再见面。”有时候也可能是说:“永远不要再见面了。”

    只有一点是不会变的——当你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不是在你自己要走的时候,就是别人要走的时候。

    上官婉儿不想让他走,可李慕白已经骑马到了远处。

    李慕白忽然掉转马头,对上官婉儿呼喊到:“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的!”说完就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

    “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的!”这句话亦是那么简单。可对离别的男女,这句话就已经足够了。至少,他们还有相会的机会。

    上官婉儿的眼泪已经决堤了,她扑在上官令的怀里哭了起来。上官令又能说什么?他只是轻抚女儿的长发,道:“傻孩子,既然想说,为什么不说出口呢?”可这世上总有不少话是难以说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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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慕白并没有急着赶路。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去找一找朋友。江湖上有不少人和李慕白是朋友,也有很多人乐意和他做朋友。但论起喝酒,李慕白最喜欢找陆轩和公子。

    陆轩就是那个怕老婆的盗神。公子就是江湖上名威旺胜,独一无二的公子。可多情的公子为情所困,跑遍天涯海角苦苦寻觅自己的爱人,李慕白又怎能找到他的踪迹。

    马蹄踏入了鸡鸣黍,鸡鸣黍是个小镇。这里的人们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最有趣的是每日卯时(六点左右),全镇的鸡会在同一时间鸣叫。

    李慕白沿着又长又直的街道大步前行。太阳已缓缓落下。

    李慕白不是第一次来鸡鸣黍,他觉得这实在是个非常美丽的城镇,街道平坦宽阔,房屋整齐,就连每一家店铺的店面,装修得都远比其他的城市精致。

    他也知道这城市中最美的,既不是街道和房屋,也不是那些天下驰名的风物和名胜,而是这里的人情。无论你是从哪里来的,无论你要到哪里去,只要你来过,你就永远也忘不了这城市。

    过了傍晚,就开始有风。只要一开始有风,就会吹起满天尘土,可是无论多么大尘土,也掩不住这城市的美丽。

    李慕白虽然走得很慢,因为他难道有闲时享受这片刻的安宁,这落日的美景。他在一家用竹竿围成栏的小户人家停下,小户人家的庭院里有块地,有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穿着短劲的麻布衣,拿着锄头在翻土。

    任谁也想不到这个小伙子是江湖上与李慕白齐名的盗神。陆轩起身,有手肘抹了一把汗,抬头时看到了李慕白,咧开嘴笑了。他立马放下锄头,跑进屋里,道:“施奕,有客来了!把我珍藏的好酒拿出来!”

    屋内传出娇斥声:“就知道酒,酒,酒。是我重要还是酒重要?若又是什么狐朋狗友,看我不把你腿打断!”

    李慕白走进屋里,看见一个初为*的美妇在纺织机上织布,嘴里还碎碎叨叨说些什么。想必这人就是陆轩妻子,施奕。

    男耕女织。盗神放着天下的财宝不要,和妻子过着闲云野鹤办的生活。这傻不傻?这其实是最聪明的人了。李慕白突然发现,他也想要这样的生活。

    陆轩独自屁颠屁颠的从床下搬出一坛酒,打开盖子,酒香飞快的充斥了房间。陆轩不知从哪拿出两个小杯子,道:“先喝一杯,算是为你接风洗尘。”

    陆轩倒酒很有本事。酒从大酒坛到小酒杯,可以正好倒到七分满,又不撒出一滴,若不用内力,绝办不到这一点。

    李慕白刚接过酒杯,却是发现两顶长针朝他刺来。针速飞快,直击李慕白手腕,若是刺中,那这手就算是废了。李慕白另只手夹住其中一顶,另一定从李慕白手指缝传过。这时,李慕白才发现这两顶长针原来是有名的峨眉刺。

    施奕用峨眉刺一挑,酒杯从李慕白手中脱落。

    陆轩飞快的接住掉落的酒杯,道:“娘子啊!你若想杀他就杀他,可别浪费我这酒啊!”

    李慕白退了几步,摸了摸鼻子,笑问道:“弟妹这是什么意思?”

    施奕笑道:“你若想喝我家的酒,就得先喝我泡的茶。”

    李慕白狐疑地看着陆轩,叫道:“原来还真是喝茶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