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本章免费)
默恩镇是 作者的故乡,它在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卷入一场风波,似乎胡格诺派 已经把这里当成第二个拉罗舍尔 。镇上一阵喧闹,妇女纷纷朝大街的方向奔跑,小孩在门口大声哭喊。男人们感到气氛有些压抑和恐慌,赶紧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者长矛,稍稍稳定了紧张情绪,一起跑向名为“诚实磨坊主”的旅店。一群围观的人在旅店门前挤成一团,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好奇观望的人越聚越多,嘈杂不休。
动乱在那个时期的法国是常有的事,没有哪一天可以平安度过,经常发生一些够格载入史册的事件,不是在这个城镇就是在那个城镇。领主之间的战争经常发生,要不就是国王与红衣主教的斗争,不然就是西班牙人向国王宣战。那些大大小小、或明或暗、或公开或秘密的战争从来没有休止过,除了这些还有盗贼、乞丐、胡格诺派教徒、歹徒以及贵族跟班,不断向大众挑起纷争。所以镇上居民全都武装起来,随时提高警惕以便抵抗来自盗贼、乞丐、歹徒和贵族跟班惹来的事端,经常会与领主或胡格诺派教徒打仗,偶尔也会与国王打仗,可从未反抗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居民们听到喧闹声后,似乎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自然而然地会跑向“诚实磨坊主”旅店。没有人理会究竟有没有红黄两色旗 或黎塞留公爵 部下的号衣。大家来到旅店,马上认识到这场风波的祸端是一个年轻人引出的。
年轻人大概十**岁,试想一下这个年龄的堂吉诃德,不过也是这般模样。不同的是这个堂吉诃德没有穿防护胸和腿的铠甲,他上身只穿一件羊毛织成的紧身短上衣,衣服已经由原来的蓝色变成酒渣色与天蓝色之间的模糊色彩,没人能形容出它的颜色来。他的脸很长,黑中透红的面孔,颧骨很突出,说明他工于心计。肌肉发达的下上颌,能够很容易辨别出他是加斯科尼人,就算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能分辨出他的出身,更不用说他还戴着一顶插着翎毛的软帽。一双明亮的眼睛,看起来机智率真。鼻梁很高,鼻尖略往里钩,显得十分秀气。身高介于孩子与成人之间,可能比小孩要高,又比成人要矮。腰间的皮带上斜挂一把长剑,走路时,那把剑常常会撞到腿,骑马时也会刮乱马毛。倘若没有这把剑的陪衬,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恐怕会把他当成是一个普通农户家的儿子。
年轻人骑着一匹出色的贝亚恩矮马,从口齿上看,知道它大概十二或十四岁,身上长满古怪的黄毛,尾巴却光秃秃的。腿的关节部位生了坏疽,走起路来耷拉着脑袋,一直低到膝盖下,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再为它系缰绳。别看它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不管怎么说,一天走八法里还是可以的。外表的毛病掩盖它自身的优点,这实在太可惜了,以致没能得到那些所谓“相马行家”的重视。十五分钟前,从波让西门进入小镇开始,它就引出不小骚动,连带让主人也备受歧视。
一路上都有不断投来的鄙视目光,这显然让年轻的达达尼昂感到十分狼狈,似乎他此时正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 。即使骑术再高明都没有办法扭转此时的尴尬,这匹“洛西南特”让他成为众人的笑柄。坐骑引起的骚动早在得到它的那天就能预料到,为此年轻人在接受达达尼昂老爹赠送的同时,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他心里明白得很,这匹马至少值二十利弗尔,况且还有达达尼昂老爹意味深长的赠言,那是比任何礼物都宝贵的东西。达达尼昂老爹是位加斯科尼绅士,他的乡音未改,这也正是连亨利四世都没改过来的贝亚恩方言。
“孩子,这匹马出生在你老爹家,自打它生下来开始就没离开过,眼看就十三个年头了。孩子,你该加倍爱护它。”达达尼昂老爹用地道的家乡话对达达尼昂嘱咐着,“可别卖它,让它有尊严地静静老死。
“要是你骑着它去打仗,千万要小心爱护它呀,要像照顾一位为你服务多年的老仆人一样。假如有幸去朝廷做事,一定不要忘记显赫的出身让你拥有了这项殊荣,那都是历史悠久的贵族身份赋予你的权利。在朝廷做事要尽职尽责,千万不能令家族丢脸。你高贵而古老的姓氏已历经了五百年。为了让祖先传下的荣誉一直延续,你要出人头地,不止是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亲人。而亲人,是你最亲近的父母和朋友啊!要誓死效忠红衣主教和国王,除了他们不要听命任何人。现在这个不太平的世道,绅士如果想获得成功和认可,必须依靠自身勇敢,你听懂了吗?必须依靠自身勇敢。倘若一时间因胆怯而缩手缩脚,你也许就会和幸运女神失之交臂,瞬间疏忽也能葬送本该得到的机遇。
“孩子,你还很年轻,有两个必须勇敢无畏的理由:一是作为加斯科尼人;二是作为我儿子。要是遇到好机会,一定不要轻易放过。要敢闯敢拼,不怕涉险。你从我这儿学会了使剑,令你双腿和手腕都结实有力,一旦碰到决斗就该迎上去大打出手。现在决斗已经被禁止,因而迎战就需要更大的勇气。
“孩子,我没什么可以送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这匹马还有你刚刚听到的这番话。你母亲跟一个吉卜赛女人学到配制疗伤药膏的秘方,待会儿她会教给你。那是个神奇的方子,只要是没伤到心脏的创伤,用这药膏都会很快治愈。凡事要争取,牢牢抓住机遇,幸福快乐地过日子,要健康生活、长命百岁呀!我还要再补充一句:最好找一个人作为榜样,好好向他学习。当然,我不能为你做个好榜样,我从未在朝廷任职,只是很早以前跟着义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要跟你说说从前的邻居德特雷维尔先生,他小时候是路易十三陛下的玩伴,有很多跟陛下一起玩耍的机会。愿上帝保佑国王陛下!他们玩闹时,经常会打架,最后胜利者并不总是国王陛下,他也没少挨揍,正是小时候的情谊让陛下对德?特雷维尔颇为敬重。特雷维尔第一次到巴黎游玩就跟人决斗了五次;老国王过世,路易十三陛下成年后亲政,在这段时间,他不但参加过正规的战争,攻打过城池,还跟别人决斗过七次;如果从新王登基开始算,到目前为止,他也许决斗过上百次!尽管当前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决斗,但他的身份是火枪队队长,也是国王身边卫兵队统领。要知道,这支卫兵队让无所畏惧的红衣主教也感到恐惧,那该是多么不简单事情呀!特雷维尔一年可以得到一万埃居的薪水,所以能称得上地位显赫。别看他现在飞黄腾达了,想当初也跟你差不多。这封引荐信你带去见他吧,以后把他当成榜样,希望终有一天你也可以成为他那样的人物。”
说完这番话,达达尼昂老爹为儿子戴上自己那把长剑,满含深情地亲吻着儿子的脸颊,并为他的前途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房间走出来后,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正拿着那个秘方等他。母子二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比刚刚与父亲的谈话还长,并且言辞更动情。并不是说达达尼昂老爹不爱这个独生子,只是因为他是男子汉,不会从语言中流露出缠绵不舍的情感。与达达尼昂老爹不同,达达尼昂夫人身为女人和母亲,可以尽情地大哭。值得表扬的是达达尼昂,他表现得很坚强,想到将要成为一名火枪手,刻意控制自己波动的情绪,尽管他努力止住泪水,最后还是没能抑制住天性,流下了眼泪。
就在当天,年轻人踏上征程,身上只带着父亲送他的三个礼物,它们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当然还有人们都可以想到的各种叮嘱。达达尼昂随身带着这些东西,就更像塞万提斯笔下的那位著名的主人公了,完全可以把他跟那个堂吉诃德比较一番。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达尼昂则把一切微笑都当成羞辱,把关注他的一切眼神都当成挑衅。从塔布到默恩镇这一路上,他双手一直紧攥着拳头,可并没有用拳头教训人。他的手还时不时地去握剑柄,这个动作一天中起码做十多次,但那把剑始终没有拔出来。凡是见到黄矮马难看模样的路人都不禁想放声大笑,当他们发现一把长剑,又看到持剑人那傲慢,甚至是凶狠的目光后,就都笑不出来了。即使忍不住也会小心谨慎地露出半边脸偷笑,像戴上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达达尼昂脸上表露出严肃庄重的神情,这在旅途中丝毫没有改变,一直保持着威严的架势和敏感的心绪来到默恩镇。
达达尼昂进了默恩镇,准备在诚实磨坊主旅店门前下马,看见大门的门廊里停了一匹佩好鞍的马。没有店主前来招呼,也没有其他伙计过来帮忙,甚至没有茶房或马夫为他扶稳马镫。从楼下半掩的窗口往里看,只见那边站着一位绅士。那人身材适中,神情傲慢,他皱着眉头对另外两人说着什么,那两人也在恭敬地听他说。似乎是长久以来形成了习惯,达达尼昂敏感地认为那三人或许在议论自己,于是凑过去听。这一次只猜对一半,三人议论的对象是他的黄矮马,而不是他本人。看起来那绅士在评论达达尼昂这匹马的各种品质,另两个人只是听绅士讲,不时地附和着大笑。浅浅一笑尚且会惹怒达达尼昂,更何况是这种肆无忌惮的大笑。所以不难预料,他接下来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达达尼昂没有急于出面,打算先把那个说话无礼的家伙看个明白,究竟他长成什么样子。达达尼昂带着疑问,高傲地审视着陌生人。他年龄大概四十到四十五岁,眼睛乌黑明亮,目光锐利,脸色苍白,鼻梁很高,胡须黝黑,修剪得很整齐。身穿皱巴巴的紧身短上衣和短裤,看不出是衣服竟都是新的,似乎是压箱底的旅行服,很久没有穿过了。全身没有任何装饰,只是露出衬衣的袖衩。衣裤都是紫色的,就连系裤腿的带子也不例外。达达尼昂用敏锐的目光仔细观察着眼前的一切。直觉告诉他,自己未来的人生中,将会深受这个人的影响。
达达尼昂紧紧盯着紫衣绅士,正在这时,绅士对黄矮马发表精彩评论,另外两人又发出响亮的笑声,而绅士则露出浅浅的微笑。证据确凿,他一定是在说自己的坏话,达达尼昂觉得遭受了羞辱。于是把帽子往下拉了拉,让帽檐压在眉毛上,极力模仿在加斯科尼看到的那些贵族老爷的架势,一只手压住剑柄护手,另一只手叉在腰上,向那三人走去。他越走越气,直到完全失去理智。原本准备了一番慷慨激昂的决斗宣言,打算高傲地向他们挑战,但很可惜,怒火把那些话燃烧殆尽。他只是莽撞地指着那些人,发疯似地大叫:“喂!先生。没错,就是你!窗户后面的那位先生!您笑什么?究竟什么事那么有趣,说来听听,好让我们大家一起笑笑!”
此时,绅士才开始将注意力投向正叫嚷的骑士,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弄清楚那种没来由的指责是冲他来的。于是皱了皱眉,停顿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最后说:“先生,我没和您说话。”那种语气简直无法形容,傲慢而又优雅,轻蔑又不失礼仪。
“可我在和您说话!”达达尼昂却被他的态度惹怒了。
绅士上下打量达达尼昂,依然浅浅地微笑。过了一会儿,他从窗口走开,出了旅店,走到达达尼昂跟前,他们仅相隔两步远的距离,面对达达尼昂的马站着。另两人始还待在窗口,看着绅士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听着他轻蔑讥讽的话语,更是大笑不止。
达达尼昂见绅士走过来,就把长剑从鞘里拔出大约一尺。
“这匹马准确地说,是金色的,或者说,它年轻时确实像金色的毛莨花,”绅士无视达达尼昂愤怒的目光,仍然对窗口的同伴发表他的评论,全然不顾他们三人之间还有另一个人存在。“植物经常出现这种色彩,但在马身上出现却特别罕见。”
“有胆量嘲笑马的人,未必敢嘲笑马的主人吧!”达达尼昂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像特雷维尔先生那样威风,他气得大喊。
“先生,我平时很少笑。您应该可以从我表情中看出来,当然,倘若我很高兴就有权选择笑或不笑。”
“但在我不高兴时,讨厌别人在我面前笑!”达达尼昂嚷道。
“是吗,先生?”绅士的语气异常平和,“哦,这合情合理。”说完转过身,打算从大门进屋。
以达达尼昂的脾气,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嘲笑自己的家伙。他迅速从剑鞘里拔出整支剑,追上去大叫:“回来,爱嘲笑别人的先生,您给我回来,别让我在您背后刺一剑。”
“刺我一剑!”绅士回过头,“我吗?得啦!年轻人,您不是疯了吧!”他显得很惊讶,用蔑视的目光注视着眼前的年轻人。随后低声自语:“可惜了,原本是个当差的好材料。国王陛下正在四处寻找的火枪手呢,或许是个合适的人选……”
话还没说完,达达尼昂就举着剑朝他刺过去。那绅士急忙往后跳,躲过了一剑。倘若不是这一跳,恐怕他这辈子就没机会再取笑别人了。事情发展到剑拔弩张的地步,见情势很难控制了,绅士也拔出剑,礼貌地朝对方致意,认真地摆出防卫姿势。正在此时,几个人抄着家伙跑过来,还包括旅店老板,他们挥舞的棍棒、铲子和火钳像雨点一样落在达达尼昂身上。突然袭击很快让年轻人招架不住,不得不回身应付密集的攻击。他的对手则利落地将剑插入剑鞘,本该是战斗的参与者,此时却成了战斗的旁观者。他镇定自若地站在那里观战,嘴里还念念有词:“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把他扔到那匹黄马背上,打发他们快点离开这里!”
“我要是不杀了你,哪都不会去!你这懦夫!”达达尼昂拼命抵抗三人的围攻,丝毫没有退缩。
“瞧你这副加斯科尼人的臭脾气!我敢打赌,你们永远改不了不知天高地厚的毛病!他非要找打,你们就让他继续蹦达,等到他打累了,自然会求饶的。”
绅士说这番话的时候,还想不到眼前的对手是怎样顽强的人。达达尼昂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跪地求饶,战斗还在继续。过了一会儿,达达尼昂终于体力不支,手中的剑让对方的棍棒打成两截。他扔了断剑,不料又被一棍击中额头,随即摔倒在地。鲜血不断地从伤口流出,险些昏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镇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跑向出事现场。旅店老板生怕此事被张扬出去,影响日后的生意,于是找来几个伙计,帮忙将受伤的达达尼昂抬进厨房包扎。
绅士走进旅店,站在原来那个窗口旁,不耐烦地向外张望,外面密集的人群仿佛令他很不愉快。这时门开了,店主前来问安,于是绅士转过头问:“喂!那小子没事吧?”
“大人,您没受伤吧?”店主问。
“嗯,我没事。亲爱的老板,您还没回答我,我们的年轻人有没有大碍?”
“他好多了,刚刚只是昏了过去。”
“哦,是吗?”绅士问。
“可是在他昏倒前,一直拼命地叫您,还在不停地向您挑战。”
“真是的!那家伙是魔鬼变的吗?”绅士大声说。
“不,不是,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做了个轻蔑的鬼脸,“他昏过去时,我们搜过他的行李,那包袱只装了件衬衣,钱袋里也只有十一埃居。他在昏倒前还说:‘倘若在巴黎发生这种事,保证让你们马上后悔。在这里,你们也跑不了,早晚因为今天这样待我而追悔莫及。’”
“难道,他是乔装改扮的王子不成?”绅士冷冷地说。
“所以说,我告诉您这些,就是让您提高警惕呀!”
“他生气时有没有提到过其他人?”
“提到过。他拍了拍衣袋说:‘我们走着瞧,你们竟敢这样欺负被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人,知道最后会落得什么下场吗?’”
“特雷维尔先生?”绅士注意到店主提到的名字,“他拍着衣袋提到特雷维尔先生?……啊,亲爱的老板!我敢肯定,您在那小子昏倒后不会不看他衣袋里究竟有什么的。是什么东西?”
“一封信,写明让火枪队的队长特雷维尔先生收。”
“这事是真的?”
“不敢欺瞒您,大人,我讲的都是真话!”
绅士听到这番话,脸色起了变化。然而不擅长察言观色的店主却没有注意到。绅士此时离开一直支撑胳膊肘的窗台,开始不安起来,他皱着眉,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活见鬼,特雷维尔居然派人行刺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加斯科尼小子!管他年纪有多大,刺一剑终究还是刺一剑,何况孩子会比起其他人,更让人放松戒备。有时小麻烦也会误大事。”随后陷入沉思,几分钟后才说:“喂,老板,您可以帮我把那疯子赶走吗?实话说,良心让我不能杀他。可是……”绅士一副冷酷的表情,用近乎威胁的口吻说,“可是,他会坏了我的大事。他现在在哪儿?”
“在楼上,我夫人的房间。我们刚才还在给他包扎伤口。”
“那小子的衣服和包袱不会在他身边吧!给他脱下紧身短上衣了吗?”
“当然,现在都在楼下厨房里。既然这疯小子妨碍到您,那么……”
“怎么会只妨碍到我。没看见他在您的旅店里胡闹吗?凡是有正义感的人,都不会坐视不理。请您上去把我的账结清,通知跟班我要走了。”
“什么?大人这么快就要走了?”
“您还不明白吗?我不是早就吩咐过您为我备马。怎么,您还没有照吩咐去做?”
“怎么会哪,大人刚刚不是瞧见马停在门廊等候嘛。您要说走,随时可以出发。”
“很好。您去办我交待的事情。”
“是。”店主嘴里痛快地答应着,心里却在琢磨:“难道他害怕那个年轻人……”正想着,发觉绅士正严肃地瞪着他,于是不敢再往下想。恭敬地向那位大人施礼后,就退了出去。
“绝对不能让疯小子见到米拉迪。”绅士边想边往厨房走,还自言自语地说,“米拉迪显然已经来晚了,或许马上就从这里经过。最好是骑马迎上去接她……那封给特雷维尔先生的信里不知道写些什么,要是能看看内容就好了。”
这个时候,店主走上楼,准备到他夫人房间。年轻人的造访赶走了那位大人,店主对此深信不疑。当他进到屋子里,发现达达尼昂已经醒了。于是提醒年轻人,不久或许有警察过来找麻烦,因为他刚才的所作所为冒犯了一个大人物。店主确信,青年招惹的那位绅士模样的人,一定大有来头。于是不顾达达尼昂受伤的身体,硬是劝他快点离开这里,赶紧起来赶路。达达尼昂头脑昏沉沉的,头上裹满纱布,没有完全恢复意识,也没有穿短上衣,就被店主揪起来,推着往楼下走。走到厨房门口,一眼就瞧见那个嘲笑他的家伙,这时那人站在马车的踏脚板上安静地和别人谈话。那是一辆由两匹诺曼底骏马拉着的马车。
达达尼昂马上看到与那家伙交谈的是位美人,她从车门里探出头,看上去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二岁之间。像达达尼昂这样一直生活在南方的人,如何能见到这样的美人呢。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让他感到很惊奇。她的脸色显得很苍白,一头金色的卷发披在肩上,漂亮的大眼睛显现出忧郁神情,粉红色的嘴唇,雪一样晶莹洁白的双手。
“如此说来,主教大人吩咐我……”车里的女人兴奋地与绅士交谈。
“……马上回英国,公爵一离开伦敦,就立刻通知他。”
“还有其他指令呢?”漂亮的女乘客问。
“都在这匣子里,等过了拉芒什海峡再打开它。”
“好的。您呢?打算做什么?”
“我要回巴黎。”
“您难道不教训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
达达尼昂一直听着他们的谈话,没等绅士回答,就冲了上去嚷道:“那个‘无礼的小子’来了,现在要教训教训你们。你这该受惩罚的家伙,希望别像刚才那样头也不敢回地跑掉。”
“什么?像刚才那样头也不敢回地跑掉?”
“是的,在一个女人面前,我想你不会那样丢脸地逃跑。”
米拉迪看到绅士气得要拔剑,赶紧阻止他:“您要好好想想,别为他坏了我们的大事。”
“有道理。您也赶紧上路,我这就走。”绅士大声说着,向米拉迪点头告别后,立刻纵身上马,飞奔而去。在同时,美人马车上的车夫也朝拉车的牲口挥起鞭子。刚刚还在交谈的两人,此刻正顺着大街向相反的方向飞驰。
“喂!大人,您的房钱!”店主追出去大喊,看到这位房客不付钱就跑了,原本对他崇敬之情顿时化为乌有,马上变成鄙视他的嘴脸。
旅客仍然没有停下,冲跟班大声喊:“把钱给他,笨蛋!”
跟班往店主脚边扔了两三枚银币,立即上马追主人去了。
“喂!你这懦夫!胆小鬼!假绅士!”达达尼昂跟在那随从后面,骑马追着他们,不停地叫骂。毕竟受了重伤,身体支撑不住,还没跑到十步,耳朵里就嗡嗡响,随后一阵天旋地转,什么都看不到了,从马背上栽倒在地,嘴里还不住地骂着:“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不错,他是胆小鬼。”店主低声说,走到可怜的达达尼昂身边讨好他,试图挽救刚才的无礼,情形像是寓言故事里鹭鸶对待蜗牛一样 。
“对,胆小鬼!”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说:“但是,她真漂亮!”
“谁?”店主问。
“米拉迪!”达达尼昂说完,又晕了过去。
“不管怎么说,这买卖不亏,”店主自言自语,“虽然连走两位房客,但眼前这位至少能在这儿住上几天。十一埃居应该还是能赚到的。”
“十一埃居”刚好是达达尼昂钱袋仅有的钱。店主估计达达尼昂需要在店里养伤,也许正是十一天,每天能赚一埃居。他在打如意算盘,但是没有问过他的房客。
第二天清晨五点,达达尼昂起床到厨房里,跟厨房师傅要些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母亲给的药方要了另外几种东西,配好疗伤药膏,抹在自己的伤口上,更换了纱布和绷带,没用任何医生的帮忙。也许药膏发挥了奇效,到了傍晚时分,达达尼昂可以自如行走了。第二天,达达尼昂的伤势基本痊愈,他准备继续上路,由于执意进行禁食疗法,所以只需要交付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的钱。按旅店老板的说法,他那匹黄马吃下的草料,比它个头应该吃下的分量要多三倍,这部分费用当然也要付。等到结算时,达达尼昂翻着衣兜,只找到一个磨损的丝绒钱袋,以及里面的十一埃居,至于那封准备交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推荐信却不见了。
年轻人最初还很耐心地寻找,将衣服上所有的口袋翻了好几遍,打开包袱,在里面反复搜寻,还把钱袋打开收拢,再打开再收拢,一阵翻腾过后,确定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他愤怒极了,威胁店主如果不把信交出来,就砸了这座旅店。店里的人见达达尼昂完全丧失了理智,于是纷纷拿起“武器”,店老板抄起一柄长矛,老板娘举起一把笤帚,茶房们也都拿起了上回用过的棍棒,时刻准备应战。达达尼昂这是第三次暴跳如雷,险些又要花钱去买那些配制药膏的材料了。
“我的信!”达达尼昂大声嚷着,“快把我的推荐信找出来!不然,我会像串雪鹀一样把你们全都串在剑上!”
现实是遗憾的,他没办法将口头威胁实施到行动中去,因为正如我们前面交代过的,他的剑在不久前的交战中被击断了。他已经忘了有这回事,还把手伸向剑鞘,迅速往外拔,哪知道拔出来的剑只剩下十来寸长,而这还是店主小心地插回剑鞘里的哪。另一段早被眼明手快的厨房领班拿走,现在已被改造成剔肥膘的尖刀了。
达达尼昂大感失落,店主立即上前安抚他,说他的要求不过分。要不是这样,恐怕无法压下这个暴躁年轻人的怒火。
“说的对,”店主放下长矛对达达尼昂说,“究竟那信在哪儿?”
“是呀,信在哪儿?”达达尼昂嚷道,“我丑话说在前头,那封信可是写给特雷维尔先生的,一定要找到。倘若找不出来,别怪特雷维尔先生派人过来搜店!”
店主被年轻人那句恐吓吓到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特雷维尔这个名字最常被军人甚至平民提起。人们当然还会说到红衣主教的亲信、那位被称为灰衣主教的若瑟夫神甫,不过在他名字时总要压低音量,因为他常让人恐慌。
听到特雷维尔的名字后,店主把手里的长矛扔得远远的,命令妻子和茶房伙计也扔掉手里的东西,带头寻找那封丢失的信。
“信里面还有什么贵重东西吗?”店主忙活了一阵,仍然没有收获。
“当然!还用说嘛,里面的确装了贵重东西。”加斯科尼小伙本打算靠这封信出人头地,随口说了一句,“那是我的全部财产。”
“莫非是银行储蓄的存票?”老板不安地问道。
“是国王特别金库的存票。”达达尼昂指望那封推荐信谋得一份为国王效力的差事,所以说这样的假话也不算过分。
“真见鬼!”店主完全绝望了。
“没关系,”达达尼昂镇定自若地说,保持着法兰西人特有的风度,“钱不算什么,最要紧的是那封信。丢掉一千比斯托尔,我也不在乎,千万别丢掉那封信。”他本想说“丢掉两千比斯托尔”的,即使那么说了也不会有风险。最终,羞耻心没有让他那么说。
店主找不到信,恼火得在屋子里团团转。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大声说:“那信没有丢。”
“你说什么?”达达尼昂追问。
“它没丢,是被人带走了。”
“带走了?被谁?”
“昨天那位绅士。他下楼到过厨房,你的衣服和包袱当时都在那里。他独自在厨房里待了好一会儿,准保是他拿走的。”
“您确定?”达达尼昂不大相信店主的话,那封信仅对自己重要,别人拿它也没有用,这点很清楚。更明白地说,不管是仆人还是房客,那封信都不会给旅店的人带来任何好处, “您怀疑那位无礼的绅士?”达达尼昂又问。
“我说过,我可以肯定。我曾告诉他,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手里还有给那位大人物的信。他听后很不安,一直问我信在哪里。得知您的东西都放在厨房,马上下楼去了。”
“这么说,是那个家伙偷了我的东西。我要到特雷维尔先生那里告他一状。只要特雷维尔先生到国王面前说句话,他就完蛋了。”说完,有风度地从钱袋里拿出两埃居给店主。店主赶紧摘下帽子在手里拿着,一直送他到大门口。
达达尼昂骑上他那匹黄马,朝巴黎的圣安端纳门走去,一路上很太平,没有发生什么事。到了城门口,就把黄马卖了,三埃居的价钱算是很公道,因为在最后那段路程里,他过度使唤那匹马,让它气喘吁吁的。马贩子肯出九利弗尔买达达尼昂的马,于是交易成功了。马贩子一接过马,便坦率地告诉达达尼昂,之所以会高价卖它,纯粹因为马的毛色很稀有。
达达尼昂夹着小包袱,徒步走进巴黎城,期间走遍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一个住得起的地方,他钱袋里的钱只能租到一间阁楼,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
付过定金后,达达尼昂就住进那个房间。白天还剩下一点时间,用来缝补破损的衣服。他把母亲悄悄塞给他的绦子找出来,缝在自己的紧身短上衣和长裤上。那是母亲从达达尼昂老爹几乎崭新的紧身短上衣上拆下的。缝完绦子,他拿剑柄到沿河的铁器街,重新配了剑身。接着又走回卢浮宫附近,遇到一个火枪手,于是向他打听特雷维尔先生住在什么地方。得知先生的官邸在老鸽棚街,离达达尼昂所租的那个房子不远。他认为这是此行必定成功的一个好兆头。
躺在床上,回想自己在默恩镇的表现很满意,对先前做过的事并不后悔。现在充满信心,对未来也满怀希望,想着自己将要成为大人物。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了早上九点,他还是像乡下人那样很晚才起床,于是赶忙准备,打算去拜访名声显赫的特雷维尔先生。按照父亲的说法,特雷维尔先生绝对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p>